任晓琴 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
王薇 太原中院立案二庭庭长
李艳军 长治市上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连林梅 忻州中院环资审判庭庭长
陈丽芳 临汾中院家事审判庭庭长
杨云芳 运城中院环资审判庭庭长
郭文清 太铁中院民二庭副庭长
续彩艳 阳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秀华 怀仁市法院刑庭庭长
阳泉中院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吕梁中院 机关党委办公室
晋中中院民四庭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家事审判庭
10月23日至26日,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10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
芳华竞展,映照时代荣光。连日来,山西法院广大女干警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体悟党中央致词和大会精神,积极向“我们身边的中国妇女十三大代表”杨晓英、田亚欣看齐,筑牢巾帼信仰之基、彰显巾帼担当作为,汇聚起“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让我们一起聆听“她”心声,感受“她”力量。
任晓琴 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
作为妇工委主任,我牢记初心与责任,团结服务女干警,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举办“女法官国际日”联欢活动,开展业务技能大比武,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同时,在法警总队岗位上挺膺担当,激扬巾帼之志、传递巾帼之音、贡献巾帼之力,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山西省直机关劳动模范”等称号。
我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领会党中央致词,落实落细大会要求,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带动法院女干警恪尽职守、争创一流,为加快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发挥“半边天”作用。
王薇 太原中院立案二庭庭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妇女儿童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时,我坚持调判结合,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审理离婚、抚养等案件,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矛盾化解、法律指导、法治宣传等工作,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现在从事再审案件审查及信访工作,岗位变了,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初心不改。
我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带着对公平正义的执着守护,带着心中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带着真心真情,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付出更大努力,在新征程展现巾帼风采。
李艳军 长治市上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担任长治中院民一庭庭长期间,我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指导辖区试点法院探索矛盾纠纷化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新理念、新做法,为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提供了长治经验,荣获“全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我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在践行新思想中筑牢巾帼信仰之基,在奋进新征程中彰显巾帼担当作为,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司法服务保障,谱写新时代“半边天”的绚丽华章。
连林梅 忻州中院环资审判庭庭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妇女是重要力量,儿童是未来生力军。我曾在忻府区法院从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10余年,每年审理涉离婚、赡养、抚养等案件150余件,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引导妇女儿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等称号。
新时代新征程,巾帼力量汇入洪流,巾帼使命光辉荣耀。我将胸怀崇高理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勇做时代的书写人、追梦的奋斗者,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陈丽芳 临汾中院家事审判庭庭长
临汾中院家事审判庭积极探索创新“疗愈型”司法,高质效化解家事纠纷,针对家暴、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及时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关心关注困难妇女、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让妇女儿童充分感受到“家”的温暖。家事审判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我个人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
我要牢记领袖嘱托,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能动司法,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平安临汾建设,为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安定贡献司法力量。
杨云芳 运城中院环资审判庭庭长
我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审判工作18年,参与审理家事案件上千件,积极与妇联联动,挂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聘任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和心理辅导员,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中,我荣获多项荣誉,我所在的合议庭荣获“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我个人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到环资庭工作以来,积极打造环资审判运城经验,荣获“山西省五一巾帼建功标兵岗”。
心有所向才会矢志不渝,我要牢记领袖嘱托和教诲,立足审判职能,以更加奋发有为、更加求真务实、更加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在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征程中激扬巾帼之志。
郭文清 太铁中院民二庭副庭长
17年来,我主要审理民商事案件,坚持用审判经验去探索和总结调解方法,帮助当事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调解工作是辛苦、繁琐的,但也是充实、快乐的,我也多次被评为“调解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作为院妇工委主任,我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团结、组织女干警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让巾帼之花绽放新时代。
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把领袖殷殷嘱托转化为不懈奋斗的动力,将激情燃烧在守护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的道路上,为法治山西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续彩艳 阳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在沁水法院担任院长时,我提出“三领四融”党建工作法,创新打造文化阵地,沁水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在阳城法院,我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家事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调解工作站覆盖全县所有乡镇,阳城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
谆谆教诲、殷殷嘱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坚定了我与党同心、跟党奋进的信心与决心,我要向千千万万勇于拼搏、甘于奉献,在岗位上发光发热的妇女同志学习,积极投身新时代伟大实践,挺膺担当、奋勇争先,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王秀华 怀仁市法院刑庭庭长
在怀仁法院工作30年来,我积极与妇联携手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依法打击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兼任3所中学法治副校长,开展“反校园欺凌模拟法庭”,关爱贫困留守儿童,挽救失足青少年,向中小学校、教育机构、团委、妇联等制发司法建议,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荣获“全国优秀办案标兵”“山西省优秀法官”等称号。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致词,温暖、振奋着亿万妇女的心。我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与党同心同行,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做在平常、落到基层,在新时代新征程书写巾帼荣光。
阳泉中院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综合审判庭女法官占90%。工作中,我们发挥女性特有的执着和柔情,严惩侵害未成年犯罪,大力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帮扶留守、困境儿童,推动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完善涉少案件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做实做细,守护祖国未来,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今后,我们要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标准和要求,深度挖掘“彩虹桥”少年审判司法品牌成效,聚焦“审判职能、机制创新、综合治理、普法宣传”四项举措,全力推动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展现新时代巾帼力量。
吕梁中院 机关党委办公室
我们实施“三个一”党建品牌创新工程,孕育“1+6+13+N”党建体系,推出党员活动阵地,开发智慧党建系统,深化“党建+”多元融合,与11个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建案例被最高法院评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团队被大家亲切地称为“七朵金花”。
逐梦启程,我们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以更为强烈的历史自觉、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讲述吕法党建精彩故事。
晋中中院民四庭
民四庭充分发挥团结拼搏、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团队精神,持续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平,稳妥审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创造了全国审理千亿级资产规模上市公司重整案用时最短纪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山西省巾帼文明岗”等称号。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催征的号角,我们将切实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与党同心、跟党奋进,在能动司法中诠释法官的忠诚与担当。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家事审判庭
家事审判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2名员额法官每人年均受理案件400件左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山西省巾帼文明岗”等称号。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激励我们逐梦新时代,我们将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创新司法服务,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使“半边天”作用全面彰显,为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激扬奋斗的巾帼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