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词,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主动担当作为,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推动法律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雨露”呵护“花蕾”,全力守护未成年人美好明天
近年来,阳泉市矿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围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依法全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各项职能,创建“雨露”品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护。
坚持宽容不纵容,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该院对犯罪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惩处;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以及初犯、偶犯、误入歧途的涉罪未成年人,充分发挥社会调查在未成年人办案和帮教工作中的重要参考作用,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全力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心理测评和疏导,帮助其消除恐惧心理和抵触情绪,积极配合办案和帮教工作;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未成年人“去标签化”,力促重新回归社会。
坚持严打快办,重拳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该院持续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做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个不放过;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公检协作办公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询问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延伸监督触角,引导公安机关形成未成年人案件专人专办理念;联合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力度。今年以来,该院帮助3名被害人解决生活、就学困难,为13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救助20次,向10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7万元。
深化综合履职,高质效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责。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该院以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为重点,建立每案必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非必要羁押;推进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工作,纠正监护缺失和监护侵害情形,对“问题家长”及时制发督促监护令3份,督促“问题家长”依法带娃;办理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1件,并协调做好未成年人救助安置等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等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办理了校园道路通行安全领域和网吧重点场所监管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严查学校对“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预防性侵害、防控学生欺凌等制度机制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增强未成年人保护的主动性、自觉性。
凝聚多方力量,形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合力。该院定期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改进提升工作;主动融入学校保护,在第十八中学等三所学校合作成立检校合作示范点,在第十八中学开办法律大讲堂,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立彩虹驿站,启动“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检校心理辅导项目;扎实融入社会保护,牵头法院、团委共同与第十一中学合作,成立阳泉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中心矿区站,借助专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更为专业的心理咨询;积极融入家庭保护,与区妇联共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矿区6家社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开展“新学期·心关怀”等系列主题服务活动。
加强犯罪预防,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该院健全完善检校长效合作机制,与矿区教育局制定《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办法(试行)》,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参加校务会、走访学校监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深入落实“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结合当前环境下在青少年中多发、易发的常见犯罪及新型犯罪,进行普法教育和预防,累计授课受众3万余人次;创新成立法治辅导员工作机制,每个学校选任老师担任法治辅导员,开展日常化法治宣传教育;与“女童保护”山西阳泉团队合作,启动“矿区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实现防性侵教育的常态化、覆盖化。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法治提供牢固的基础、持久的动力、公平公正的环境,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近年来,阳泉市矿区检察院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锚定矿区枢纽经济开发区发展定位,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依法能动履职,全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以护航企业发展为重点,该院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安心发展专注创新,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从快办理案件,严格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鼓励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敦促侵权人向权利人作出赔偿,最大限度弥补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稳步探索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合作,开展涉企领域和涉企案件联合执法司法行动,建立执法司法多向衔接机制,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紧盯汾河水污染治理助推一泓清水入黄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矿区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巡河工作;根据《矿区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推进机制》工作要求,多次联合矿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联合检查;同矿区法院、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会签《关于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衔接机制的意见》,建立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司法执法联席会议、定期会商、公开听证等制度机制,确保涉企案件公正处理。
深化合规改革,促进涉案企业健康发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该院依据最高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联合矿区工商联等5个部门制订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严格依照上述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紧密联系山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案企业有关情况,分别采取观察、访谈、文本审阅、对企业业务与管理事项抽样检查、对企业业务处理流程进行穿透式检查、对企业相关系统及数据进行对比检查等方法,对山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合规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和考察,最终确认了山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规改革效果,决定对刘某某及该公司涉嫌串通投标案作全案不起诉,实现了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延伸服务触角,以精准服务为企业保驾护航。阳泉市矿区检察院开展联企服务,以优质检察服务助力营造亲商帮商氛围,制作《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一对一”联企服务名单》,走进企业问需求,找准服务重点,制订个性化服务,加强法律服务供需对接。
优化普法举措,丰富检察普法途径。该院以开展座谈和法治宣讲、发放宣传册等方式,以及通过“两微一端”线上推送有关涉企服务相关案例、动态进行检察普法宣传。同时,通过走访调研、召开检察开放日、工商联联络室等畅通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受理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投诉举报,广泛听取企业和企业家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及时受理、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以机制促优势,激活行政检察“一盘棋”
阳泉市矿区检察院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与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聚焦新时代全面深化检察监督工作要求,聚焦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进一步加强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沟通与协作,形成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合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加强检察监督合力,建立“1+2”行政检察工作机制。该院积极争取矿区区委、区政府支持,推动中共阳泉市矿区区委办公室、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在全区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意见(试行)》,对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内容、方式等提出意见,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加强监督合力,同矿区纪委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纪检监察案件线索移送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与矿区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的工作机制(试行)》《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联合检查、履职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等方式实现检政监督有效衔接。该院邀请矿区31个机关和6个街道办事处参加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探索构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新机制,努力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打造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矿区样板。
聚焦破解检察监督瓶颈,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的办案模式。统筹推进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该院将公益诉讼案件中因行政体制机制导致的管辖权纠纷、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相互推诿扯皮、不接受检察建议或不进行实质性整改等问题纳入行政检察监督范围,在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加入行政检察办案程序,通过以行政检察监督方式解决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职责不清、拒不整改等问题,以行政检察促进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质效。该院向矿区某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检察建议,督促其建立与驻地某企业市政设施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机制,整改完成因产权不明、管理维护责任不清引发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
聚焦提升检察监督刚性,开启“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方式。以全国开展的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为契机,破解在部分执法领域因行政执法权集中行使带来的监督不同级瓶颈,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领域特长作用,并以“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的方式提升监督刚性,坚持“一案三查”,能动履职,系统监督。同时,该院对行政执法违法风险点进行提示与预警,促使行政机关提高违法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并定期将行政机关落实法律监督情况、履行和解协议情况等向矿区人民政府通报,助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该院办理的“某行政机关未依法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案”入选最高检2022年优秀行政检察类案。
聚焦数字赋能检察监督,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数字化时代来临之时,数字检察战略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数字赋能行政检察监督,不仅是弥补案源短板、延伸监督范围的难得机遇,也是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切实提升监督质效的应有之义。针对当前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监督方法单一、监督深度不够、监督效果不佳等问题,该院通过采集辖区内作出行政处罚较多的治安管理领域、市场监管领域、公共安全领域数据以及相关复议、诉讼、信访等数据,打通数据壁垒,进一步发现行政违法行为或者行政争议线索,探索性解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导致的系统治理盲区,构建了“行政争议化解线索发现法律监督模型”,以达到纠正行政机关普遍性违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社会治理成效,该模型在山西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优秀奖。通过模型运用,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类案监督案件4件,推动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形成监管合力,做到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有机结合,实现了“构建一模、纠正一类、治理一片”的良好监督效果。
“数字检察”赋能,推进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
阳泉市矿区检察院以“数字检察”模型构建和应用为抓手,聚焦生态环境、国有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损害突出问题,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共立案调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2件,结案率100%。该院以公益诉讼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公益问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保护。
开展套刷医保卡专项监督。依托阳泉市检察机关套刷医保卡专项监督大数据模型,该院积极协调矿区医保部门向全市检察机关套刷医保卡专项监督大数据模型报送医保卡使用信息100万余条,赴矿区10余所药店调查核实,立查套刷医保卡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件4件,分别向相关医保局发出磋商意见,督促责任药店整改,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建立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模型衔接应用机制。该院注重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在应用方面的相互衔接,受理刑事检察部门经大数据排查发现的一起医保诈骗公益诉讼监督案件线索,经调查对医保基金定点医院存在的对就医人员参保身份审核不严、未严格执行医保条例中关于代购药品的规定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予以纠正,并协助、督促医疗行政主管部门收回被骗医保基金57万余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该院利用水资源使用和保护大数据模型,监督行政机关对矿区用水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监督行政机关督促2家无证取水用户补办用水手续,向自然资源局移送非法占地行政违法案件线索1条,有效维护了水资源使用和管理安全。结合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排查矿区面向老年人服务的“幸福某某”设点经营情况,抽查经营点14个,排查问题3个,立案调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社会治理类案件1件,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经营责任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并向矿区区委、区政府作了书面报告,有效规范了服务老年人商业点的经营管理秩序。
在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中,该院紧密结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注重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工作创新和办案质效提升,并综合运用培育典型案例、开展检察宣传、公开听证等手段,不断扩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其中向医保定点医院发出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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