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落实主体责任 提高保障水平

我省启动2023年“安全用药月”活动

  本报讯(记者关振瑛)11月21日,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的全省2023年“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太原举行。省药监局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省医药行业协会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网络销售平台、社会公众代表等400余人参加。全省各市“安全用药月”活动同步启动。
  省药监局强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各类医药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共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生态,共创药品监管新格局;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要严守法律法规要求,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持续合规生产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同时,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药品政策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不断促进提升公众药品科学素养,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启动仪式现场回顾了近年来全省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情况,对今年活动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向公众宣传“2023年十大用药提示”。
  “安全用药月”是药品安全领域重要的科普宣传品牌活动,今年活动主题为“安全用药健康为民”。通过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答题、启动全省第三批药品监管“双百标兵”遴选工作、举办药品检验机构“公众开放日”、开展零售药店“我是安全用药宣传员”宣传倡议、启动第六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等,积极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提升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安全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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