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沁县法院一法官获全国表彰

  本报讯(记者杨瑾)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沁县人民法院田鑫梅法官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田鑫梅现为沁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她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私奉献,从事审判工作10余年来,依法审理了200多起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多次荣获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田鑫梅一直在探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新模式,坚持办案时法理结合、融情于法、释法说理,努力做到精细办案、人性化判决,同时注重在调解时释明法理,对促进当事人关系修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程度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这才是司法应有之义。”田鑫梅经常这么说。多年来,她始终坚持在案件审理中投入更多的感情和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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