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鹏 牛晨荣 冯奇)为进一步净化校园食品环境,近日,临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校园内部及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县域内部分学校、幼儿园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对相关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
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个别学校和幼儿园的餐厅存在肉类、食用油类不能提供进货相关票据凭证;食堂存放使用的桶装胡麻油无标签;火锅底料发霉变质等各种食品安全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有关单位积极履行主管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临县教育科技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行动,督促校方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有关学校制订了关于食堂存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建立了食品产品登记台账,保留相关凭证,保证购买有明确保质期的食品,并对变质食品进行了及时处理。与此同时,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
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临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职能部门监管到位,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筑牢食品安全“防护墙”、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