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作为我省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广泛认同,并因此转化为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有力保障。临汾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党建“一核”靶向激活创建活力,以“五大工程”推动创建走深走实。
在创建中,全力打造基层司法行政“主阵地”。临汾市全力做到全市“枫桥式”司法所党员全覆盖,并在具有3名党员的司法所成立独立党支部,不足3名党员的司法所成立联合党支部或党小组,司法所党建工作主要受乡镇(街道)党委领导,同步参考司法局党委(党支部)工作要求,在条与块之间,构筑起乡镇(街道)和局机关两级党建工作组织网络。在有条件的司法所打造党建文化墙和党员活动室,在临汾市司法行政系统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规范落实司法所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以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学习讨论、警示教育、心得分享等多种形式,筑牢党员思想基石;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一岗双责”,严肃纪律作风,强化廉洁自律。
与此同时,临汾市大力推进“五项工程”,立体打造“枫桥式”司法所。
开展基础建设提档工程。全市通过新建、改扩建、置换、购买、租用等各种方式,保障司法所业务用房,“枫桥式”司法所面积均达到150平方米以上,最大的达240平方米。严格按照《山西省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要求,让人民群众一眼识别“司法蓝”。
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工程。该市全面落实司法所以“司法局、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对照《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新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全面推行受理申请、解答咨询、登记归档、投诉处理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账、信息报送、公开公示、重大事项报告、应急处置预案等规章制度,实现了所务管理制度化、工作运行流程化、管理机制科学化。
促进组织队伍优化工程。该市选派年轻公务员下基层锻炼,为司法所注入新生力量;坚持司法所新老工作人员“传帮带”传统模式,充分运用交流轮岗、岗位练兵等方式,加强基层干部培养;通过开展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交流研讨、鼓励参加法考、心理咨询师考试等,不断提升人员适应基层法治建设新要求。
延伸业务建设惠民工程。临汾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调解进基层”活动,推动司法所、派出所“所所对接”,探索司法所、税务所“所所共建”,及时高效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坚持每月一主题,开展多系列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和丰富普法元素;发挥实体平台核心功能,推行“前期全方位普法、中期精准法律服务、后期有效跟踪回访”的公共法律服务闭环式运行模式;聚焦两类特殊人群,严格履行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职能,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档案规范完整;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发挥亲情帮教作用;紧扣乡镇法治化综改契机,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拟定规范性文件、决策决定、合同协议等提供法律服务指引。
探索多元解纷深化工程。临汾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司法所、派出所、村(居)调委会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分析辖区矛盾纠纷特点、趋势、成因等,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制定决策提供参考。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赴各村开展法治培训,提升基层队伍法治素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村(居)信息员、法治宣传员、“法律明白人”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将矛盾纠纷排查在早、消灭在小。协助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服务乡村振兴。
本报记者狄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