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让更多人成为“法律明白人”

吕梁市司法局瞄准热点难点做到久久为功

  免费法律咨询人次和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数,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全市1个调解组织和2名调解员受到司法部表彰,1名调解员在全省一、二级人民调解员实操技能分享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培树用法“标杆”,全市培养“法律明白人”2.1万余人……这是吕梁市司法局交出的一份答卷。
  今年以来,吕梁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上司法行政系统的新作为,重点在政治建设上倾斜基层,优先在服务民生上辐射基层,坚持在职能发挥上关注基层,全力在推进改革上匹配基层,真正让基层成为展现吕梁司法行政新风貌的广袤沃土。

织密组织网络 调解日趋全覆盖

  吕梁市司法局织密调解组织网络,以创建枫桥式“七好”司法所为契机,加强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调解组织持续向物业管理、知识产权等重点行业、领域延伸。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调解组织2667个。
  为了构建更高水平调解大格局,该局成立吕梁市人民调解协会,开展诉前调解、访调对接工作,畅通联调联动机制,及时化解法院、信访部门移送的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全市诉前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4000余件,访调对接调解委员会化解100余件。
  此外,该局制定出台《吕梁市司法局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试行)》《吕梁市人民调解协会工作制度》等,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活力。

培树用法“标杆” 力推“法律明白人”

  吕梁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法治乡村建设和“八五”普法规划统筹谋划,作为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民生工程。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建立了由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实施,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培养工作机制。
  选好精准培养对象,重点将“两委”班子成员、村(社区)妇联干部、人民调解员等人员纳入培训对象。该局还丰富培养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辅导方式,开展建设一所法治讲堂、设置一个法治宣传栏、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室、组建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五个一”达标创建活动。
  该局构建四级法律服务网,依托法律援助、司法所等资源,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实体平台,升级12348法律热线平台功能,为1235个行政村(社区)配置法律服务终端平台,推进了“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全市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200余人次。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公职律师增至146名。统筹公证法律服务资源,依托市诚信公证处,在资源短缺的兴县、岚县、方山等地开展公证远程办证试点工作,办理小额遗产继承、不涉及财产处分的委托公证111件。

精准实施监督 改革释放新能量

  针对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新职能,如何尽快转变角色,勇于承担,锐意进取,吕梁市司法局用制度为角色赋能,用创新为角色增彩。
  该局强化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织密基层执法“安全网”。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采用多维论证方式,优化赋权事项目录,实施精准赋权,为基层治理蓄力增效。全域推进精准赋权,全市开展分级分类调研,走访重点乡镇(街道)并召开座谈会,指导县市区召开职权下放对接论证会,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上”“用得上”。全过程实行制度指导,吕梁市出台《关于在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中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指导工作开展,规范执法流程和文书格式,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全方位组建执法机构,推动乡镇(街道)加挂行政综合执法牌子,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全流程开展执法监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坚实的行政执法监督切实保障基层执法规范化、法治化。

本报记者王文博 姚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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