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人民法院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我省法院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参与到共建共治共享的诉源治理大格局中,在诉调对接、诉非衔接、推动联调、法治宣传、司法建议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诉源治理提供了“山西样本”,贡献了法院力量。
人民法院专刊特推出“践行‘枫桥经验’,绘就和谐画卷”专题报道,总结分享我省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创新举措和鲜活故事,共绘三晋大地最美“枫”景。
探索建立新机制 满足群众新要求
平定法院奏响基层解纷“协奏曲”
如何更好地通过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近年来,平定县人民法院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创造性地建立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五色”分级预警处置机制、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等,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了法院力量、书写了法院答卷。
“五色”预警 精准施策
预防化解一站办
近年来,平定法院主动把家事审判融入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针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矛盾较为突出,处理不慎易激化,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的情况,该院创新建立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五色”分级预警处置机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联动、各方参与、专业调解、司法保障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合力,形成了婚姻家庭纠纷的精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多元化预防处置机制。
所谓“五色”,就是将每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按照争议情况和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动态评估为“绿、蓝、黄、橙、红”五个等级,针对性采取就地化解(源头处理)、诉前调解、联动管控等预警和处置措施,避免矛盾激化。
2021年4月,耿某到平定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郝某离婚。日常生活中,郝某脾气暴躁,性格偏执,经常与耿某争吵,甚至多次殴打耿某,为此还受到过公安机关的警告教育。鉴于可能存在家暴情形,承办法官初步评估该案件为黄色风险级别,并将案件情况报告部门负责人后,启动了庭前调查程序。通过走访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及双方亲友,承办法官确定了原告遭受家暴的情形属实。此外,承办法官还了解到,2019年4月,被告因怀疑原告有外遇发生争吵并报警。在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的途中,被告打砸警车、抢夺执法记录仪、打伤公安人员,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2010年,被告因车祸头部受伤,造成中度智力障碍,性格更加偏执多疑。
综合调查结果,承办法官判断该案存在发生暴力事件的极大风险,立即将此案的风险等级提升为红色预警。经过层级上报、研订审判预案后,该院又对案件审判全流程的安保、调解工作方案、当事人心理疏导措施、突发情况的处置等各方面作了充分准备。最终,经多次调解,原、被告对立情绪大大缓解,案件得以平稳处理。考虑到被告有中度智力障碍,情绪有可能反复波动,该院仍然将此案按照红色风险级别进行处置,按规定向县委政法委进行了报告,通过县矛盾调解中心、镇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委会落实了稳控措施。后经回访了解,双方生活回归正常。
灵活分级施策、构建立体化人才队伍、针对性跟踪回访……创新开展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五色”分级预警处置工作汇聚调解资源,建立解纷枢纽,优化调解平台,实现了将矛盾化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判后全链条,推动形成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审集合、快速解纷的纠纷解决格局。
2019年以来,平定法院运用“五色”预警机制处理此类纠纷1600余件,调解成功1100余件,避免了小“病”坐大,确保了“民不转刑”,实现了此类纠纷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得好,确保矛盾纠纷进得来,出得去、化解得好。
“四岗合一”端口前移
纠纷解在最基层
乡镇企业是乡村经济发展的活力来源和推动力量,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乡镇企业的繁荣发展。平定法院锁簧法庭下辖的锁簧镇、张庄镇49个行政村中,有大中型企业74家、规模以上企业23家,平定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材料园区就位于张庄镇。但该院在多次调研走访后发现,乡镇存在法治意识淡薄、干群村企邻里矛盾突出等问题和短板。为了精准对接脱贫地区司法需求,该院围绕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扎实推进服务政策衔接,妥善处理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在锁簧法庭辖区选取试点探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四岗合一”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平定法院在两个试点乡镇设立了“四岗合一”工作指导站,在49个行政村设立“四岗合一”工作室,并从中选取了42名在村级组织中威望较高、管理经验丰富的村支“两委”人员,由县人大任命为“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前培训、任职培训等多次专业知识培训。
基层治理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协同作战,只有形成整体合力,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突破了以往的单一职能,同时承担案件陪审、矛盾调解、法治宣传、风险预警四项工作,发挥着其距离案发地近、对产生矛盾纠纷人员的背景及其他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力争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节约司法资源、减轻人民群众诉累,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该院不定期倾听企业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大对乡镇企业的普法力度,依法依规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
“感谢法院,感谢‘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矛盾纠纷解决了,今年能过个安心年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当事人在纠纷圆满化解后不停道谢。
2022年1月,锁簧法庭审理了此案。原告张某诉称,同村某洗煤厂与其经营的饭店邻近,因洗煤厂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震动,造成其饭店房屋受损,并影响了饭店正常经营,故提起诉讼,请人民法庭依法处理。锁簧法庭收到起诉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张庄镇夏庄村“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魏武财,并委派其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魏武财先后到张某经营的饭店、洗煤厂走访,分别就饭店经营、房屋受损及洗煤厂生产状况、生产设备开机后产生的震动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随后,魏武财邀请夏庄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各方当事人共同在饭店内感受洗煤厂生产设备开机状态下对饭店产生的影响,并从民法典角度,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讲解正确解决相邻关系矛盾、正当行使民事权利的相关规定。最终,在锁簧法庭指导下,由魏武财主持,张庄镇夏庄村村民委员会见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张某主动撤回起诉。
近年来,“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已累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通过调解平台推送案件40余件,参与案件陪审50余件,法治宣传150余次,推送各类风险预警信息100余条,真正将人民法院的职能向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不伤和气的纠纷解决新机制。
“法院要切实把司法服务和保障‘三农’问题作为人民法庭的工作重心,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优化‘家门口式’诉讼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更好适应经济发展对新类型、专业化司法服务的新需求,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平定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俊杰表示,全院将朝着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继续努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本报记者刘甜
以诉源治理“最优解” 画好为民服务同心圆
盐湖法院打造多元解纷新高地
“张法官,我们村有起纠纷调解了两天都没结果,需要你们的帮助。”11月21日,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解州法庭庭长张辉接到村主任的电话。
原来,解州镇某村村民王某和张某合伙,将收来的玉米晾干晒好,卖给了同村李某的饲料厂。然而,李某由于和张某存在买卖纠纷,拒不支付此次王某和张某的玉米款项。针对这起纠纷,该村村主任等人耐心调解两天未果,无奈之下,特向解州法庭寻求帮助。张辉利用庭后空余时间前往解州镇某村调解,针对双方争议事项逐项梳理,对症下药,循序渐进在各方当事人之间寻求利益平衡。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近年来,盐湖法院着力推进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速增效,通过密织矛盾筛查“一张网”,架起多元解纷“连心桥”,扎好规范建设“一个笼”,创新审理模式等措施,打造“枫桥经验”盐湖版。
密织矛盾筛查“一张网”
坚持内挖潜力、外聚合力,聚能发力,盐湖法院密织矛盾筛查“一张网”,着力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可以跟我说说。”在运城市群众接待服务中心,看到前来咨询的群众,盐湖法院的值班法官就会上前询问、耐心答疑。盐湖法院作为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重点单位,运城市群众接待服务中心成立伊始,该院就第一时间派驻法官和调解员进驻接待服务中心,并在该中心设置法院接待窗口、法官工作室、科技法庭和调解室,通过法院派驻人员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材料收转、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诉讼服务,全面深度参与到全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
为推进多元解纷网络再延伸,该院构建了“1+N”工作体系,截至目前,已与当地总工会、妇联、工商联、住建局、侨联等12家单位建立了诉前联动,联合出台了调解实施意见。在日常工作中,该院还邀请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价格认定中心、交通、医疗、保险等单位或专业调解组织进驻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参与合同、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财产损害等类案的调解,形成多方联动、同频共振的多元解纷格局。
“朋友圈”建成后,该院在聚合发力的基础上,自2021年4月份开始,改变了以往调解员调解在先、速裁法官兜底在后的直线对接模式,代之以特邀调解员与速裁法官点对点的“双螺旋”并行模式,由6名速裁法官对接10个调解小组,特邀调解员坚持情理法相融、劝与教结合调解纠纷,化解矛盾。速裁法官对组跟进,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相互融合,做到高效解纷。
该院还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畅通民营企业绿色通道,设立涉企矛盾调解室,拓宽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当好涉企矛盾“调解员”,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健全联系走访常态化、解决问题程序化、问题办理反馈规范化工作机制。通过创新司法服务模式,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为盐湖区经济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架起多元解纷“连心桥”
多元解纷是一项民心工程,盐湖法院紧扣民心民意,以精准服务、品质服务为抓手,架起多元解纷“连心桥”。
只有解决群众的诉求和心结才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3月,盐湖法院挂牌成立了全省首家“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中心”,邀请市、区政府、检察院、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以及律协、工会等社会力量提供多元支持。通过建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为行政机关和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中心运行以来,该院诉前化解各类行政案件39件,诉中化解36件。
2021年5月,盐湖法院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发改委共同搭建的“总对总”价格争议平台,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推送至运城市价格认定服务中心进行调解,成为全国首例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发改委搭建的“总对总”价格争议平台调解成功的案件,被省、市官方媒体争相报道。早在2021年4月,该院就在全省率先与运城市价格认定中心签订《关于建立价格争议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的实施办法》,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价格认定调解室,市价格认定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入驻调解室参与调解工作。
近年来,随着运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盐湖区金融类纠纷逐年增多。盐湖法院靠前服务,在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室,并邀请12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金融类案件的调解工作。构建“特邀调解+司法确认”金融解纷模式,将特邀调解员分组,分别直接对接6名速裁法官,速裁法官在诉前调解阶段即开始参与调解,特邀调解员调解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所对接速裁法官沟通,金融案件调解员在调解好的案件直接由对接的速裁法官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大大减少银行及当事人的诉累。调解成功的当场结案,调解成功并申请司法确认或诉请出具司法调解书的当天办结,调解不成仍坚持诉讼的及时转入立案程序。此举大幅提升了银行债权及时偿还到位率,有效督促债务人及时还清债务。在典型案件的引领示范下,多家银行决定将系列金融纠纷案件全部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多起案件在诉前即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今年以来,该院诉调对接中心共接收金融类案件3100余件,成功调解涉金融纠纷880余件,调解案件标的额达7200余万元。
扎好规范建设“一个笼”
2022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对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进行了扩容,运城市辖区内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下的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由盐湖法院管辖。6月,该院调解成功首个知识产权案件,对于提升辖区内企业的品牌意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具有重要意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下沉以来,院领导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强化与中院、知识产权局等专业人士的沟通,并与我省相关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建立对接,目前已线上委派其相关知产案件进行调解。
在此基础上,盐湖法院开启诉前司法鉴定新模式。2021年4月以来,该院对司法鉴定制度进行了大胆改革,对于符合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在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时,通过立案庭法官释明,建议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依照相关程序,先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得出鉴定意见。该模式运行以来,很好地解决了在诉中启动鉴定程序而造成的浪费诉讼时间、诉讼资源等问题,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审判质效。
唯有规范才能长久。盐湖法院紧紧依托盐湖区大调解网络,定期组织调解员开展旁听庭审、模拟调解、案件讨论、远程指导、视频观摩等培训。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讲座及培训15次,参训调解人员200余人次。同时,组建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专业化团队,提高司法调解工作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
为培育基层法庭调解新特色,盐湖法院以打造群众身边的法庭为目标,发挥基层法庭在平安建设中的前哨性、联系人民群众的广泛性、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的便捷性、乡村社会治理的覆盖性、法律知识普及的及时性,抓好阵地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驻法庭调解室,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厚植调和化纷理念,补强村镇调解力量。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功能,调动各基层法庭积极联系对接基层治理单位,建立案件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对治理单位人员的业务培训等。今年以来,各基层法庭调撤案件1136余起,既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促进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
今年以来,该院共接收诉前调解案件6829件,调解成功3789件,调解成功率居全市前列。立案速裁团队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739件,审结3091件,结案率65.22%。其中,调撤案件2326件,调撤率75.25%。通过能动司法,盐湖法院将司法服务网延伸到了基层的“神经末梢”,以诉源治理的“最优解”,画好为民服务最大同心圆。
本报记者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