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食品标识不明,既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也存在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流入市场的风险,给公共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日前,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生活超市冷冻散装食品标签存在不规范情况。对此,该院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加大对辖区内食品标识违法等经营行为的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前往该生活超市检查,发现超市销售的冷冻散装食品原始大包装袋,仅在包装袋上标明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信息,但散装销售贮藏冰柜上标签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贮存温度等信息。行政机关当场向经营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该超市已整改完毕,散装食品有了标准“身份证”。
食品安全无小事,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通过依法能动履职,进一步规范辖区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刘宏明 白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