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法律援助

房屋受损难索赔 法援出手助维权

  家住长治市潞州区某村的王某发现自己家堂屋后墙的东侧出现了裂缝,地基部分有下沉的现象。经和几个邻居寻找原因,发现是王某住宅东侧街道埋设的供水主管道和分户管道接头处破裂漏水,使周边4户居民的住宅均有不同程度损坏。具体表现为地基下沉、房屋墙体开裂,王某家的住宅问题最严重。王某就自己的房屋损害向村委会提出索赔请求,却未能获得满意答复。
  王某无奈,向长治市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受理后,立即指派潞城区振兴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任建民办理此案。
  任建民经与王某了解案情、搜集相关证据,确定本案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并将村委会和邻居夫妇列为被告,向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递交了对于受损房屋进行损害原因、修复价值鉴定的申请书。诉讼请求为:一、委托鉴定机构对原告受损房屋进行损害原因和修复费用的鉴定;二、依据鉴定结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房屋损坏的经济损失;三、本案鉴定费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法院受理该案后,先行委托了鉴定机构,对受援人申请事项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认为水管漏水是受害人房屋受损的主要原因,村委会作为管理人,邻居作为使用人,应负相应责任,对受损房屋建议修复,修复费用为4.2万元。
  庭审中,作为被告的村委会和邻居均不认可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王某的代理人提出被告不认可鉴定结论,应该举证证明,否则法庭不应当支持被告重新鉴定的请求。在庭审辩论阶段,被告方百般推诿不想承担责任,王某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一、原告的房屋经批准建成已正常使用27年之久没有质量问题,现在的损害与水管漏水渗透有直接因果关系;二、漏水处是村委会管理、被告邻居夫妇使用的管道,所以作为管理人的村委会和使用人的邻居夫妇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三、原告申请的鉴定结论对损害原因、责任有明确的界定,对修复费用有明确的结论,请法庭依据鉴定结论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潞城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村委和原告王某的邻居夫妇各承担2万元赔偿款,原告王某自行承担2000元的损失,鉴定费三方平均分担。
  日前,记者就此案联系长治市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回访时,得知该赔偿款项已全部到账。
案件点评:
  本案申请人王某为建档立卡户,在经过多方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程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尤其是经济困难群众可以平等享有获得法律服务的机会,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房屋漏水这种常见邻里纠纷,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相邻权规定和侵权责任法责任划分原则,合法合情合理化解纠纷。

本报记者黄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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