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做优公益诉讼“检察产品”

隰县检察院积极推动“小专项”办案模式

  近年来,隰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县域特色,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小专项”办案模式,重点聚焦乡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对空气河流污染、野生动物、森林和矿产资源破坏、农业生产固体废物污染等问题,积极部署开展多次“小专项”,依法维护公益,充分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三年来,该院共开展10余次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小专项”,累计办理51起案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全市典型案例。

诉前磋商+检察建议
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隰县检察院助力打好山西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多次部署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多个“小专项”,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生态环境局、乡镇政府清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260多吨,对11处扬尘污染、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及现象进行依法履职,确保乡镇空气污染得到有效预防。
  该院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优势,会同县水利局等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清理河道约18.06公里,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6处,督促县水利局、乡镇政府清除违法堆放至河道及周围的固体废弃物共计约11500立方米,督促整改非法占用河道8处,实现“防洪包安全、清障护生态”的目标。其中,午城河道建筑废渣侵占案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典型案例库;督促整治隰县紫峪河禽畜粪便堆积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市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针对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污染问题,该院发现全县范围内普遍存在农用反光膜使用后被随意弃置,导致农田土壤污染等现象,检察机关督促回收清理废弃农膜34.02吨,避免了约12万亩苹果园地土壤受到酸化影响,该案入选我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参考典型案例。

挥动公益诉讼“利剑”
筑牢生态资源防线

  隰县检察院致力保护生态资源,依法督促整治非法占用、损毁林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助力守牢资源保护红线。今年,该院对一起损毁省级公益林木资源面积18.99亩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从而实现了保护环境、恢复生态的目的。
  针对私自捕猎鸟类野生动物问题,该院督促林业局对涉案人员作出限期拆除拦鸟网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向乡镇政府送达公益诉讼磋商函,建议通过村民大会,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该案在全市开创了利用公益诉讼“利剑”护佑鸟类野生动物资源的先河,有效筑牢隰县生态资源保护屏障。

汇聚社会各方力量
推动构建大保护格局

  在开展公益诉讼“小专项”工作中,该院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同时,树牢系统观念,推动构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格局。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报告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情况。2021年以来,向县委、人大、政府多次进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题报告,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大力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同时,深化执法司法跨部门协作联动,认真落实案件信息共享、磋商督办,形成保护合力。
  该院健全社会支持工作机制,在办案中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宣告送达、公益诉讼磋商会议等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等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特邀检察官助理,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发现和解决公益损害问题。
  “我院将继续以公益诉讼‘小专项’为重点,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高效办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全力做优公益诉讼生态检察产品。”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琴表示。

  袁慧芳 苏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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