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我省5个集体6名个人获最高检表彰

  本报讯(记者魏巍)日前,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我省检察机关1个基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2名干警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4个集体荣记集体一等功,4名个人荣记个人一等功。
  我省检察机关获全国表彰奖励具体情况为: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忻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谢金娜,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曹月兰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左权县人民检察院、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记集体一等功;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韩伟民,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六检察部主任潘永平,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田瑶,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崔茜记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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