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版:司法行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打出人民调解组合拳

我省调解工作经验亮点纷呈

  

编者按:
  近年来,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委政法委关于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调解协会、调解学院的职能作用,将“行政指导+行业指导+理论指导”作为山西调解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山西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省司法厅积极履行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重要职责,全面统筹推进调解工作,着力推动全省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将“调解进基层”作为“十四五”重点项目,结合省委政法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和司法部工作部署,精准开展业务,年均化解矛盾纠纷12万件起。开展调解进市场、进企业,加强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为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目前,已设立省市两级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商事调解中心8家,其他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837家,实现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省市两级全覆盖。开展调解进公安、进信访、进法院,提升柔性化解矛盾纠纷质效。2022年,实现省市县访调委全覆盖。目前,人民调解组织设在法院94个、公安277个、信访156个,切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了前面。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职能,大力提升行业自律及服务能力。坚持以“放、管、服”思路推进调解行业发展,2019年,省司法厅指导成立山西省人民调解协会,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加强调解行业指导。
  充分发挥专业指导职能,积极依托调解学院育强队伍。2020年7月,山西调解学院成立,在省司法厅领导下,由山西省人民调解协会和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共同举办,致力打造全国调解人才和理论研究新高地。在调解学院设置法律事务人民调解方向,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通过理论研究、基层调研、业务交流,不断丰富教学、教材、教法,积极引导大专生开展模拟调解、参与基层实践。
  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今天,我们一起对全省各地调解经验亮点工作进行盘点,看各地如何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为服务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太原市司法局
强化政治站位 构建多调联动格局

  近年来,太原市司法局聚焦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政治站位,树牢宗旨意识,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司法调解多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取得良好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印发了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牵头做好队伍建设指导组相关工作。目前,全市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26个、人民调解员9728人。
  太原市司法局作为行政调解工作的牵头部门,陆续制定了《关于发挥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太原市行政调解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予以印发。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使全面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2022年,为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太原市司法局推出“两个一百”全覆盖工作举措。今年,与市工商联、太原仲裁委联合印发通知,推出以公益性商事调解服务为主的4项免费服务举措,与全市10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6个市工商联所属商协会签订协议书,积极化解商事领域矛盾纠纷。首创“调解+保险”商事纠纷化解机制,首批13600家企业已经办理投保相关手续,此保险填补了全国定向法律调解服务类保险的空白。2021年,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全市商事调解资源,建立“太原市商事调解中心”,累计调解案件15000余件,涉案标的额近24.6亿元,调解成功率为56%,减少企业纠纷解决成本共计521.39万元。
  太原市司法局与市中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建立了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为全省首创。同时,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意见》,基本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制度体系。此外,与市、区两级法院多次研究,依托太原市调解协会,整合全市调解资源,建立完善“诉调对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大同市司法局
推动在更广领域 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

  近年来,大同市司法局始终坚持“更强枢纽、更高标准、更亮品牌”三路发力,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有效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2022年以来,该局以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契机,在强化司法所12项基本职能基础上,将指导村(社区)级调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构建以司法所为枢纽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强基础,在全省率先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创新建立“所所对接”工作模式,全市126个司法所与56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打造“律师+调解”联动模式,让依法调解有了更为专业的法律指导。建强组织,围绕司法所这一枢纽,以党建为统领,高标准打造调解阵地,共建立各类调解室、调解委员会2013个,实现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便捷的调解服务。提升司法所对调解队伍的指导管理水平,统筹整合“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广泛吸纳律师、“法律明白人”、心理咨询师、法官、派出所民警、网格员等充实调解力量,在全市开展优秀调解员评选和事迹宣传,打造了一支由251名专职调解员、6263名兼职调解员组成的强大调解队伍。
  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分别制订全市诉调、检调、警调、访调对接工作方案,多元解纷格局进一步完善。持续加强行专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建成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54个,个人品牌调解室17个。大同市道交一体化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今年前三季度共受理调解案件2021件,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引发的信访、投诉案件数量降为零。大同市房地产和物业专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圆满化解多起群体上访、业主同诉案件。依托银行、保险协会,商会等,全力打造“远恒民商事调解中心”“银行业纠纷调委会”等大同示范窗口,推动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好调解基础性作用。

朔州市司法局
强基固本建队伍 凝心聚力解纠纷

  朔州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共计依托乡镇党委政府、村(居)委会以及行业、企事业单位设立137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4875名各行各业人员主动担起人民调解员的重任,走村入户、定分止争,为朔州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发挥行业协会领头羊作用,指导成立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县、应县、右玉县人民调解协会,怀仁市人民调解协会目前也在积极筹备当中,以司法局为指导、以协会为抓手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正在形成。近期,各级调解协会正在开展人民调解员能力水平考核与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向省人民调解协会推荐一级调解员6名,市级接收二级调解员申报15名,指导县区评选三级、四级调解员100余名。
  朔州市人民调解协会联合法、检、公、司、信访等多部门力量,依托平朔人民调解中心建成了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该中心地处朔州市人口聚集地段,设法官工作室、检察官工作室、便民警务室、律师工作室、公证室、调解室、领导接访室及速裁法庭等工作场所,将诉调、检调、警调职能,司法局的人民调解职能,以及信访局的接待受理、分流转办、催办督办的职能整合在一处,对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形成了人民调解、诉调、警调、检调、访调多调联动的联合解纷机制,通过中心平台,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初始阶段。
  全市以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对村级调解工作的指导,大力发展巩固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辖区内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规范化备案工作,村(居)调委会全部加挂调委会和人民调解标牌,设室建章,规范化开展调解工作。通过积极宣传动员,吸收村居“五老”人员、“法律明白人”、年轻大学生加入村居调委会,实行责任分包,并公开包村联系人电话,通过微信群与村调委及时沟通社情民意、答疑解惑。2022年创建“枫桥式司法所”6所,2023年拟创建8所,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网格+调解”工作机制建设网格员与人民调解员“双员融合”队伍的通知》,实现网格员和调解员“一肩挑”,村(居)人民调解员得到极大补充,形成乡镇-村居排查调解一张网,让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无所遗漏。

忻州市司法局
选优配强调解队伍 纵向推进机制建设

  今年以来,忻州市以保稳定、构和谐、促发展为主线,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组织队伍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形式多样抓好人民调解培训,推动人民调解机制建设向纵深推进,为忻州市开局蹚新路夯实了法治根基。
  忻州市共有调委会3100个,调解员6693名,其中,村调委会2696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63个、社区(居)调委会16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77个、企事业调委会1个以及其他调委会2个。
  积极推进诉调对接,以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场地建设为契机,打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端口,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关系纠纷等其他适合委托的案件采取线上线下进驻式、指派式的方法进行调解,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调研规划访调对接,构建了以信访局和司法局为依托,人民调解为基础,多部门整体联动格局,形成化解信访案件的强大工作合力。持续深化公调对接,将公调对接与“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深度融合,加强派出所、社区民警与村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对派出所移送、委托调解的纠纷,由调解组织做好受理登记和调查调解。
  以多元化为导向积极吸纳调解人才,该局把“两代表一委员”和有丰富法律知识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调解人才吸纳到了调解队伍中,提高调解员专业化水平。以群众性为导向培育“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身处基层一线、群众之中的特色优势,当好学法用法的带头人,让他们成为纠纷调解的“生力军”,主动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疏导化解,及时了解居民的烦心事、闹心事。
  建立“拓展+延伸”模式,大力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该局狠抓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工作,了解重点行业的社会团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需求。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专业镇,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对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档案的通知》,全市目前已成立了6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依法调解涉及知识产权的矛盾纠纷。

阳泉市司法局
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今年以来,阳泉市司法局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调解网络,拓展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探索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途径,为建设平安阳泉、法治阳泉、推进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阳泉市司法局在全市部署开展“践行‘枫桥经验’助力转型发展”人民调解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聚焦10类基层矛盾纠纷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中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力军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全市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活动,发动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地毯式”筛查,摸清底数、掌握动态、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隐患,准确评估纠纷风险。目前,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员共调解矛盾纠纷5263件,调处成功5255件,调处成功率99.85%,协议履行率100%,矛盾就地化解率为99.68%,切实有效防范了民间纠纷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案件发生,深化了“五色预警”工作机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为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阳泉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多向发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全市多元解纷队伍向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建立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备案、持证上岗,分析研判、专家咨询库等制度,有效落实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积极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调联动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依法分类指导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备案人民调解组织896个,形成市、县(区)、镇(街)、村(社)四级人民调解工作构架。深化调解进基层活动,积极与信访、法院、公安等机关,建立访调对接、警调对接、诉调对接新机制,全市建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117个,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21个,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触角不断向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延伸。今年以来,为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阳泉市司法局在全市指导设立6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领域进一步拓展。

晋中市司法局
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增效

  晋中市紧紧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努力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增效。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431个、人民调解员7896人、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13个。晋中市司法局夯实基础,巩固村(居)调解组织,切实履行“枫桥式司法所”的指导调解职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规范组织建设,全市118个乡镇(街道)和2196个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四有”和印章刻制工作全部完成。全市6530名网格员被选聘为辖区人民调解员,将网格化工作中的矛盾纠纷排查职能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有效地推动了人民调解员队伍与网格员队伍双促共赢的融合发展,为全面提升乡村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突出重点,公调对接稳步推进。该局联合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公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实现人民调解进派出所全覆盖。印发《关于开展“践行‘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指导辅警参与治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整合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两类资源,建立三层级公调对接体系,即县(区、市)公安局与县(区、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心)对接,基层公安派出所与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城乡社区警务室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打通全市治安领域人民调解“最后一公里”。
  太谷区司法局创新发展,建立“一心三防”机制。“一心”,即组建太谷区人民调解110指挥中心,包含“太谷法律服务在线”“6212348热线”“人民调解110指挥中心”三大平台。“三防”,即构筑村级(社区)调委会、乡(镇)级调委会、以诉调对接为主的多元化解组织三道防线。指挥中心开通24小时专用电话,负责矛盾纠纷的咨询、受理、处置工作。在受理时效上,能半小时内到达的,由指挥中心指派工作人员现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指派属地乡级调委会解决。在办理程序上,一般矛盾纠纷先由村级调委会调处,调解不成功的,移交乡级调委会调处,调解仍不成功的,引导进入诉调对接渠道,形成统一指挥、联动联调的工作格局,实现“找我调”向“我去调”的转变。2019年,太谷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路光明被司法部授予“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吕梁市司法局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近年来,吕梁市司法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平安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人民调解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功能,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夯实基层调解组织,以创建“枫桥式‘七好’司法所”为契机,加强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持续向重点领域拓展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等活动的开展,备案成立知识产权、物业、诉前调解、访调对接、婚姻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大力培育具有调解属性的社会组织,积极回应社会需求,推动商事调解中心在吕梁落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调解组织2667个。其中,村调委会2102个、社区调委会316个、乡镇调委会15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99个。
  今年,吕梁市将“实现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全覆盖”纳入“5件民生实事”之一,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全面推进调解前置模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在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公证过程中,把行政调解前置。行政复议和公证在收到申请后,对适合调解的案件主动向当事人征求调解意见,目前,已调解3起复议、公证案件。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伤赔偿和抚养赡养等方面开展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截至目前,全市成功化解纠纷32件。全面推行律师化解社会矛盾非诉息访听证模式,利用律师的专业优势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进在法院、信访等部门设立调解组织,2022年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财政局联合出台《进一步推进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与信访部门深入开展访调对接工作,全市实现诉前调解调委会、访调对接调委会全覆盖。今年截至目前,各级诉前调解组织共接收案件8305件,调解成功4579件,调解成功率达55%。访调对接调解组织共接收案件165件,调解成功88件,调解成功率53%,有效减轻了人民群众诉累、访累。

临汾市司法局
坚持守正创新 突出品牌引领

  近年来,临汾市司法行政系统牢牢把握“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以党建为统领,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抓手,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坚持守正创新,突出品牌建设,打造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临汾实践。
  高质量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助力打造乡村治理品牌。临汾市坚持把“支部建在司法所上”,充分发挥司法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退休党员干部参与乡村调解工作的热情,整合镇村两级资源,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以片为单位打造金牌调解室,持续助力基层调解提档升级。翼城县南梁司法所指导程公村推行退休的村委班子成员打造“老陈说事”调解员+网格员团队,发挥他们村情熟、威望高的优势,承揽了全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形成“老村委集中抓稳定+新村委聚力谋发展”的良好局面,累计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无信访事件发生,集体经济不断壮大。该村被评为山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基层治理效果显著。
  侯马市家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全国首家由备案的普法志愿者组成的人民调解组织。该组织以奉献、友爱、进步、互助的志愿精神为宗旨,聚焦家事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换位、理法、优劣、互让”8字亲民调解法,累计化解各类家事纠纷368件、信访案件82起,调解成功率98%,成为当地调解的金字招牌。该调委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耿红英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创新“普法志愿者+家事纠纷调解”机制,被省委法治办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临汾市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为试点,形成“人民调解先行、法律服务跟进、法律援助兜底、讼裁定分止争”的“12223”多元化、集成化的一站式调处服务新模式。警情“吹哨”,专兼职值班调解员与交警同步“出警”,调解员以“普法+调解”释法明理,协助或单独开展调处工作。根据案情需求,调解员联系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精准跟进。同时,调解员协助或代理当事人对接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保险理赔,破解群众在传统交通事故处理中遇到的种种困扰,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工作站累计办理案件1067件,调解成功率96%,协议履行率100%。

长治市司法局
探索访调对接机制 促进纠纷多元化解

  长治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359件,调解成功率99.3%,有力发挥了维稳“第一防线”作用。
  长治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818个,其中市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8个,县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59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28个,村(社区)调委会2606个,企事业调委会6个,其他调委会11个。
  长治市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六大访调对接”(场所对接、经费对接、人员对接、管理对接、机制对接、多元对接)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各类调解资源,“三个到位”(组织协调到位、全面对接到位、督促指导到位)推动访调对接工作创新发展,全力推进访调对接工作在长治落地生根。12个县区访调对接实现全覆盖,还延伸到了部分基层乡镇街道,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信访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工作以来,全市共接受访调案件917件,成功调解745件。
  今年,长治市司法局指导银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指导两个调委会,从金融机构、退休法官、律师等群体中择优选聘专职调解员和兼职调解员,配足配强金融纠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队伍,为金融业矛盾纠纷提供高质优效服务。截至10月底,金融业调解案件81起,调解成功76件。同时,指导各级调解员参加长治市委政法委开展的“法治护航专业镇高质量发展”活动,10名调解员驻点服务专业镇,实行“主动问诊、专家坐诊、特事特诊、联合会诊”联动运行模式,为专业镇企业提供点单式、个性化、贴心办法律服务。
  长治市拟依托长治市调解员协会建立全市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司法调解“多调联动”,构建源头预防、非诉在前、多元化解、属地分流的大调解工作“长治样板”。通过“理论+实践”多种途径专业培训,提高了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激发了工作活力。

晋城市司法局
织密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近年来,晋城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规范强化工作制度,持续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截至目前,全市共77个镇(街)调委会、1709个村(居)调委会、6个县(市、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7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5个品牌调解工作室,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组织全覆盖。
  根据晋城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及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调解工作专项经费县级按照常住人口每人1元计算,市级按照常住人口每人0.5元计算,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县两级调解经费年均达到470余万元。
  通过出台《晋城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全省首家将市直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纳入“以案定补”范畴,实现了“以案定补”制度市县两级全覆盖。在全市开展重大调解案件评比奖励,评选出有较大影响且案卷制作规范的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以奖代补”,并对入选案件及调解员在全市进行通报。近三年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年均为调解员发放个案补贴100余万元,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明显提升。
  晋城市司法局创新“三长会商”矛盾化解机制,在全省乃至全国首创了以基层派出所所长、人民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三长会商”为核心,以妇联、民政、工会以及各行业部门力量为补充的“三长+N”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行以来已化解重大矛盾纠纷300余件,获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并入选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秀创新经验。
  晋城市城区“43210”闭环式化解机制,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高平市“三三三+N”融合联调机制,紧紧扎牢了就地解决的“笼子”;阳城县“3+4”多元化解机制,打造了矛盾化解的“濩泽样本”;沁水县“赵树理调解”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精心打造《调解现场》电视栏目,通过直播调解过程,达到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截至目前,《调解现场》共播出171期,并在太行日报、晋城司法等公众号同步推出。

运城市司法局
推动调解工作 向纠纷源头延伸

  运城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配合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年度工作重点,以平安运城为抓手,以健全完善调解组织为基础,构建多元化解矛盾调处模式,推动调解工作向纠纷源头延伸,不断推动基层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目前,运城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674个,其中,村调委会2173个、居(社区)调委会207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47(1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36个,其他调解组织11个,全市调解员7841名。近5年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5641件,调解成功63107件,调解成功率达96.14%。今年,全市前三季度共调解案件总数13954件,调解成功13810件,调解成功率98.97%。
  矛调中心规范运行,多元调解机制持续完善。运城市司法局不断推进四级矛调中心规范化运行,通过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定期排查、内部衔接、疑难纠纷处置、首接首办责任制、跟踪督办、群众来信(访)反馈等13项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四级矛调中心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完善分类受理、归口办理、协同处理、闭环管理协调化解机制,实现对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条龙调处、全链条解决”。
  创新实施“12345”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法,书写调解新篇章。今年以来,闻喜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一是整合调解资源,搭建高标准、高质量、规范化运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一站式”实体平台“一个平台”;二是增强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县、乡两级专兼职调解员业务培训抓好“两级培训”;三是完善制度,充分建立和用好“人民调解+X”工作机制,用活“司法行政+X”会商研判机制,用实矛盾纠纷定期研判机制三项长效机制;四是凝聚调解合力,用强领导干部接访、行业专业调解、法律服务专业和社会力量调解四支队伍;五是提升调解质效,落实加强宣传引导,排查预警,纠纷调处,经费保障,重大事项报告五项举措。“12345”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法践行司法为民、调解为民理念,助力提高调解工作质量水平,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高平道交事故纠纷调委会
创新“四化”模式 助力纠纷“一站式”化解

  高平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0年,有专职调解员3名。多年来,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确立了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办案信息化、赔偿标准统一化、矛盾化解多元化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四化”模式。近三年,共成功调处案件510件,其中司法确认19件。
  为提升交通事故纠纷处理速度和质效,高平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线上线下相结合,法院保险齐跟进,根据事故类型、纠纷难易程度等,实行分类处置制度。线上事故纠纷快处快办,依托“交管12123”App对矛盾争议不大,财损较小的事故,引导当事方通过手机对现场进行拍照后上传,实现线上快速处理。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建立快处快赔工作机制,事故处理民警与保险公司查勘员、调解员就近出警,快处快赔。复杂事故纠纷多元调处,对一些人身伤情严重或车损严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调解员、速裁法庭法官、保险公司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联合“会诊”,确定统一的交通事故纠纷赔偿计算标准,实现了事故定责和赔偿标准的统一,从调解到诉讼、从判决到执行,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管到底。
  为充分发挥各项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在高平市司法局的指导下,高平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推进法律服务与调解融合发展作为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的重要抓手,在调解室设立律师值班岗、法律援助窗口,针对事故纠纷中可能诱发的不稳定因素、苗头性问题进行事前介入,通过矛盾纠纷分析研判、释法析理、明晰法律关系等,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沟通工作。在调解中,实行法律服务全程跟进,由律师、调解员会商,结合法律意见调整调解方案,提高纠纷处理率。为满足当事人可能需要的各项法律服务需求,让当事人不跑腿或少跑腿,在调解室设立了司法鉴定、行政复议、仲裁、公证等联系点,根据案件情况提供不同的法律服务,及时协助当事人联系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同时一次性告知其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久调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及时协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师,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让家庭困难群众免费参与诉讼,进一步提高纠纷化解率。

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
使调解成为律所业务基本底色

  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发展以调解为引领的非诉法律服务,成立了律所调解组织、注册了“晋凯和天下”“晋凯黄土情”法律服务商标,使调解成为律所业务的基本底色,使“和”成为律所价值追求,从而使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得以解决,为律所有效参与社会治理进行了有益探索。
  2019年以来,该所立足吕梁经济快速发展中农村矛盾纠纷相应增多的市情,组织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吃得了土饭、说得了土话、睡得了土炕、交得了土友、办得了土事的9名“五土”律师,组成“法律服务轻骑兵”,利用“晋凯非诉听证息访模式”,为基层提供全流程、嵌入式、“家门口”法律服务,让群众明白言行有自由、法律有边界、权利要保障、滥用要担责,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及时依法化解纠纷。
  “晋凯非诉听证息访模式”是晋凯律师借鉴法庭审批之程式,吸收人民调解之灵活便民优势,在主动参与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在对案件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以听证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听证会前,律所组织制订听证方案,因案确定听证会场所,比如需要勘测土地就设在地头,需要查阅大量资料就设在相关部门,并对听证员进行法律、政策和处理办法培训。听证会上,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的陈述举证权,听证员通过摆事实、讲法律、讲政策“模块化”推进解纷工作,对当事人合理的诉求进行支持,对当事人无理的诉求阐明不予支持的理由,对当事人的不当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当事人的困难予以帮扶到位。听证会结束时,参与调解的律师既依法发表听证意见,又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合理可行的处理办法,力求在听证现场实现矛盾依法调解、实质化解,既避免了“马拉松”式调解,又实现了“举办一场、办结一案、化解一片、教育一村、推进一路”的听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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