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隰县公安局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成功打掉了一个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窝点。
经查,2023年11月8日,违法嫌疑人任某在网上花费2.8万余元订购了大量烟花爆竹。2023年12月1日,任某通过货运车辆将订购的烟花爆竹运输到位于隰县城南乡上王家庄村的一处农房内非法存储。随后几天内,任某通过线上发送微信朋友圈、线下联系熟人的方式进行非法销售,并从中获利。目前,违法嫌疑人任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制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赵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