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大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下月起施行

  本刊讯(通讯员吕建华)近日,大同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大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副市长、秘书长等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局长邵晋栋汇报了《办法》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意见征求采纳等相关事项,并对《办法》需要审定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经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办法》制订的内容。
  《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大同市实际制定的,对于进一步健全大同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共19条,进一步细化了各级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理清了行业部门的消防管理责任,明确了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内容全面、覆盖面广,责任界定清晰、措施具体详实,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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