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婧 通讯员马金生 王亚东)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2023年以来,文水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完善诉前鉴定模式,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真正将诉源治理做深做细做实。
在积极探索涉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诉前委托鉴定的基础上,文水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完善诉前鉴定模式,规范诉前鉴定工作,不仅提高了诉前调解成功率,也缩短了审理周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3年,该院诉前委托司法鉴定110件,占涉鉴定类案件近70%,“诉前调解+诉前鉴定”调解成功率46.56%。其中,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诉前委托鉴定107件,占诉前委托鉴定纠纷97.27%,道交类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缩短至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