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旻)1月1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以下简称《保障办法》)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保障办法》经省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保障办法》共五章34条。其中,明确税务机关应当做好政策咨询服务,提供高效便捷的缴费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办税缴费协同机制,推广应用电子发票,加强纳税信用管理,促进涉税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同时,明确省税务机关编制和更新税费共享信息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善税费信息共享机制和部门协作机制,做好税费征收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税务机关提出的涉税费认定、核查申请及时予以协助。公安机关、不动产登记机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金融机构、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做好涉嫌犯罪案件办理、涉税费信息查验以及协助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保障工作。此外,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要求提供涉税费信息、不履行税费协助义务、未依法使用或者保管涉税费信息的法律责任。
伴随着《保障办法》实施,山西税务将进一步统筹协调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主体力量,持续推进税费政策服务协同、强化跨部门涉税费信息共享、深化部门间执法联动、促进税务司法合作,最大限度实现部门合作共赢,最大程度激发社会各界协税护税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