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案例

为农民工讨薪跑出“加速度”

汾西县检察院能动履职解“薪愁”

  “没想到检察院介入不到4小时,我们的工资就有着落了。”近日,在汾西县某公司会议室,4名农民工收到该公司支付的欠薪报酬后,激动地向支持他们起诉讨薪并现场促成调解的检察官表示感谢。
  1月2日,汾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日常走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了解到,2021年,赵某等4名农民工跟着包工头许某为新修建的变电站砌墙,工程已完工两年之久,赵某等4人被拖欠的2.3万元工资仍无着落。赵某等4人多次向许某索要工资,许某避而不见,甚至拒接电话,讨薪之路一度陷入僵局。
  获悉线索后,检察官在县人社局大厅当场拨通了包工头许某的电话,向其了解情况。原来许某承包的是某送变电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建设方汾西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建变电站的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许某雇佣赵某等4人为变电站砌墙,因为甲公司一直拖欠许某工程款,导致许某没有能力支付赵某等4人工资。经过详细了解后,检察官发现建设方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甲公司工程款。
  检察官与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立即前往乙公司实地了解情况,询问了公司负责人该案情况,并调取了相关证据。乙公司负责人也承认拖欠甲公司工程款的事实。
  了解情况后,检察官、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积极和乙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乙公司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耐心向其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向其明确,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有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定义务,并协调该公司积极支付农民工工资。在检察官的耐心调解下,乙公司当场支付了赵某等4名农民工2.3万元工资款。
  当好农民工“护薪人”,做实“检察为民办实事”。近年来,汾西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农民工欠薪案件办理,综合运用支持起诉、督促履职等监督手段助力农民工理性讨薪,力争办理一件、结案一件、到位一件、矛盾化解一件。2023年以来,该院已为21名农民工成功追讨薪酬140余万元。
  “今后,我院将继续深入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加强与法院、人社等部门的协作,推动诉源治理,减少农民工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力争达到案件质和效的统一,依法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汾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长龙表示。

  本报记者狄红生 袁慧芳 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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