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山西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2023 全省检察工作不断巩固提升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锚定“两个基本实现”奋斗目标,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全力服务保障山西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6350人,起诉34937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起诉48件。全力维护公共安全,起诉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381人。批捕安全生产领域犯罪80人,起诉112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盗取个人信息等犯罪7065人。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起诉强迫交易、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2349人。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17件,联合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310件,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14人,追赃挽损5982万元。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起诉55人。
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与北京市检察院签订《京晋检察机关协同发展合作框架意见》,设立京晋检察机关桑干河司法保护基地。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4件242人,办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29件。围绕汾酒、平遥牛肉、大同黄花等21个品牌,分别成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组织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向3795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865.5万元。
全力守护三晋大地绿水青山。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与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等10个部门会签《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部署开展一系列行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42件,办理行政监督案件67件、公益诉讼案件2762件,督促整治排污企业10家。
切实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依法指控犯罪,起诉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750人,其中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原中管干部6人,原省管干部38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24人。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始终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太原、运城等地做法,加强轻罪治理体系机制探索,对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5012人、不诉10634人。对900余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数字监管,真正实现不“关”也能“管”好。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41份,做实“抓前端、治未病”。
坚决维护国防军事利益和军人、英烈合法权益。推动在24个铁路客运站设置保障军人依法优先配套设施。对41名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
努力将检察温情传递到群众心里
着力守护百姓身边的安全。“四大检察”与多部门联手重拳打击食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犯罪159人。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43件。
倾情关爱特殊群体。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8人,支持起诉1871件,追讨欠薪2544.5万元。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起诉161人,助力守好老人“钱袋子”。积极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司法帮助,为残疾人、农民工、受家暴妇女等开展支持起诉3369件。
用心呵护孩子们更好成长。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256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699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依法化解群众涉法涉诉烦心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接访要求,共接访1216件。开展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百日行动”,采取省检察院领办、市检察院督办等方式,59件案件全部化解。受理群众信访2.2万件,回复率100%。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组织公开听证4429件次。
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
行稳致远推进刑事检察。依法监督立案、撤案4913件,纠正漏捕、漏诉1675人,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250件。深化“派驻+巡回”刑事执行检察机制,实现全省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交叉巡回检察全覆盖。坚决纠正“该减不减、该放不放、该收不收”等问题,对695名符合条件的罪犯监督假释,监督减刑、暂予监外执行8476人,推动暂予监外执行率达到0.16%。
加大力度推进民事检察。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86件,同比上升7.6%。针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8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0件,同比上升20%,法院采纳率96%。持续惩治虚假诉讼“毒瘤”,严惩虚假诉讼背后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强化履职推进行政检察。积极稳妥行使行政检察新赋权,受理各类监督案件720件,提出抗诉或建议再审16件。运用一体化办案协作机制,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57件。与有关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衔接机制,监督行政违法案件936件,同比增长1.06倍。联合省司法厅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监督145件,促进强制戒毒规范化。
精准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规范化建设,加大引领性、典型性“精案”办理力度,12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切实把“高质效”作为办案追求。对于一些诉前检察建议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敢于依法起诉,通过诉的确认,推动类案治理,全年累计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加强“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建设,注册3186人,全社会关心公益保护的氛围日益浓厚。
全面赋能推进数字检察。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助力监督手段、监督方式发生蝶变。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大力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共享,与26个省直单位形成数据共享机制,建成检察大数据基础平台。按照业务主导、数据融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要求,自主研发150余个法律监督模型,监督纠正案件1740件,推动相关行业或部门建章立制62件。
切实担负起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时代重任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着力筑牢政治忠诚、坚定为民信念、增强检察担当,让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山西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组织开展新时代全省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交流活动,推动检察办案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更好更快实现公平正义、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之以恒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持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从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系统内政治督察,形成“三个清单”,着力推进整改。与驻院纪检监察组持续做实全面从严治党会商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入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细落实,登记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846条。部署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自查案件4542件,纠正立而不侦、强制措施使用不当等问题260个。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38人。
只有接受监督才不会懈怠,只有接受监督才能不断进取。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对省人大常委会及代表转交的19件案件,按期办结答复15件,近期转交的4件正在抓紧办理。办理代表书面意见建议14件、日常意见建议57件。办结政协提案10件和转交办案件1件,办理委员日常意见建议80件。
切实把接受监督做在日常、做到经常。依法接受履职制约,进一步完善与审判机关、侦查机关、行政机关的制约与配合机制建设,全年会签有关工作文件46份,联动建立协作机制27个,共同形成法治合力。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年度交流会商机制,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中维护司法公正。高度重视并依法办理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着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面开通网上阅卷通道,律师通过互联网阅卷1899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全省检察机关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2786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415人次2720件。
2024 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强化政治引领,更加坚定筑牢政治忠诚。突出加强政治能力培养和训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持续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西新实践。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参与更高水平平安山西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深化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强化“三农”工作司法保障。
加强法律监督,扛起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检察责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积极投身法治山西建设,不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派驻+巡回”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机制,促进司法权力规范运行。更好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聚焦社会各界关注的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领域,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推动数字检察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从严管党治检,努力锻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检察队伍。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建设清正廉洁检察队伍。
本报记者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