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版:人民法院

讲述法院好故事 传递司法“烟火气”

——2023年山西法院工作亮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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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1月25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在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从坚守司法之魂、聚焦服务大局、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守正创新、勇于自我革命等5个方面,回顾了2023年山西法院取得的成绩。今天,让我们通过报告中提到的案例、关键词等,深入了解山西法院脚踏实地、锐意进取、敢作善为,促山西经济发展、护三晋百姓平安,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作出的贡献。

    十个关键词作出答卷
    赤子之心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省高院班子成员开展“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主题党日活动,全省法院举办读书班337期,实地化解各类问题963个,办理民生实事397项。积极转化运用调研成果,办好两大司法为民实事,办理诉讼费退费7.03亿元,发放执行案款208.26亿元。刑事、环资、商事金融、行政审判和执行等多项工作受到省委、最高法院肯定和表扬,50个集体、7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表扬。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马厂人民法庭原庭长韩旭辉,扎根基层人民法庭17年,突发疾病牺牲在办案途中,被追授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以生命诠释了忠诚担当的政治本色。

    利剑出鞘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针对金融、市场流通等重点领域发出司法建议109份,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依法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966件,集中公开宣判49件毒品犯罪案件81名被告人,发布重拳惩治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有力震慑涉毒违法犯罪。严惩腐败犯罪,依法判处内蒙古高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有期徒刑十四年,判处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有期徒刑十七年,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坚强决心。

    步步为“营”

      紧扣我省全面创优营商环境重大部署,出台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行动方案,制定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六条举措,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4.81万件。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发布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依托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平台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平台推送风险预警提示1618次。全力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召开全省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推进会,构建企业破产处置新格局。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审理知识产权案件4882件,依法审理“诚意祥”“汾酒”等传统特色产业产品商标侵权案件,1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表里山河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设立15个环资专业法庭,审结各类环资案件4750件。深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建立河曲黄河湿地、汾河、芦芽山、五台山、北武当等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立沿黄生态资源、汾河流域水资源司法保护站,依法护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最高法院工作推进会在吕梁召开,张军院长作出批示,会议联合签署《山西倡议》,《人民日报》进行专题报道。设立平遥古城和五台山文化保护法庭,建立太行古堡司法保护基地,严厉打击破坏黄河流域文物古迹、文化遗产等犯罪64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40人,全力守护我省文化瑰宝。

    同频共“政”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677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6.19%,同比增长1.18个百分点。省高院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和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提出6项17条“靶向式”司法建议,促推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受到省委、最高法院肯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组织80家省直重点普法责任单位厅级领导现场旁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守心如一

      树牢“民生无小事”理念,审理各类民生案件39107件,以调解或者撤诉方式审结家事案件31388件,守护“小家”和谐、维护“大家”安定。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设立“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针对家庭暴力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78份,审理抚养权、收养权等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3191件。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带头,910名法官受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优化升级便民诉讼服务,网上立案19.16万件,电子送达84.88万次,公开审判流程信息39.20万项,12368诉服热线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33.92万次。

    勇往“执”前

      纵深推进“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新收执行案件28.75万件,执结28.51万件,同比分别增长40.01%、35.95%,执行到位649.88亿元。常态化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专项行动,执结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770件,执行到位6.57亿元,受到省委肯定。执结涉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25607件,执行到位161.33亿元。加强“智慧执行”App推广应用,向当事人推送动态信息15776条,确保当事人随时了解、及时掌握执行案件进展。为企业发展解忧纾困,运用执行和解、“放水养鱼”等柔性执行方式,对920家企业暂缓适用强制措施,为企业释放资金24.23亿元,土地26.84亩,厂房4.92万平方米,帮扶302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枫”华正茂

      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召开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完善山西多元解纷平台功能,建立1572个法官工作室,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实现234个人民法庭和1649个基层治理单位对接。诉前调解案件27.14万件,调解成功17.3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55.22%、32.43%。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山西模式”被最高法院评为“十大最具创新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5家单位被评为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诉源治理、多元解纷、诉服质效考核指标保持全国法院前列,万人起诉率全国最低。

    乘风破浪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院庭长办结疑难复杂案件35.88万件,全面推行院庭长“阅核制”,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在研究疑难复杂案件、统一法律适用、强化监督制约等方面的作用,引领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突破。盯紧抓细审判管理,调整优化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完善常态化审判质效跟踪监测、研判会商机制,强化大数据平台应用。全年受理案件77.44万件,审执结74.97万件;人均办案233.34件,同比增长65.65件;平均结案时间53.03天,较全国平均用时少7.89天;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02%,同比上升1.27个百分点,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持续向好。

    海晏河清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管院,扎实开展法院干警廉洁教育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创建。省高院党组首次与太原、大同、晋中、运城市委政法委联动,对四市中院党组联合开展政治督察与司法巡查,实现“1+1>2”的监督效果。制定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揽子行动方案,逐月通报督导,使“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成为法院干警的自觉行动。真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风景”这边独好
    太原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全省首家金融法庭,为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提供小额快调速裁、司法确认、仲裁等全流程服务,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解纷模式,构建“保、调、裁、审、执”五位一体的多元解纷机制。创新实行“五四一工作法”:判前对“五类案件”三级留痕监督,抓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判后对“四类案件”两级三评互动,做实案件质量动态评查;院庭长一体化办理再审案件,织牢监督链条,形成案件监督管理的完整闭环。太原市两级法院开展“信用修复”和“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为1490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信用修复,将8778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拘传2645人、司法拘留267人、移送拒执案件37件。

    大同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发布15起典型案例,深入同华矿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走访调研、问计问需,开展为期10个月的“规范执行年”活动,对民营企业尤其是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民营企业缓减收诉讼费527.57万元,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实现校园普法全覆盖,让广大儿童茁壮成长,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家事审判庭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

    朔州

      量刑说理机制改革是朔州两级法院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加大案件事实说理、证据说理基础上,向当事人送达《庭前量刑规则告知书》,让当事人掌握法院量刑依据,精准普法,提升公信,接受律师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统一裁判尺度,强化当事人诉权保障。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扎实推进联企服务,深入中煤平朔正嘉橡胶制品公司、溢鑫混凝土公司等企业开展了6次“政企连心·亲清暖心”联企服务活动,全面推开订单式法治培训,协助开展企业策划,定期开展党建联创,助力企业参与社会治理,一系列入企、联企、护企、助企工作受到企业广泛认可,为安商护企作出了积极贡献。

    忻州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五省十地中院签订黄河“几字弯”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协作框架协议,深化执行整体协同、跨区合作,切实解决跨区域执行难。
      与沿黄流域陕、甘、宁、蒙5家中院签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推动整体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构建“环境资源共享、突出问题共治、治理举措共商、协作机制共建”的模式,形成黄河中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奏响新时代司法保护“黄河大合唱”乐章。
      神池县人民法院在县月饼协会和农业产业园区设立法官工作联络点,驻点法官延伸司法服务,接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化解涉企纠纷6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沿,为打造特色农产品美食小镇保驾护航。

    吕梁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五省十地中院签订黄河“几字弯”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协作框架协议,深化执行整体协同、跨区合作,创新法院异地执行的统一协作、协调、指挥机制,平等保护区域内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实现十地中院辖区执行办案“同城效应”。方山县人民法院前移司法关口,对辖区“五山一湿地”受破坏程度开展调研,向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制发7份司法建议,有关部门积极整改,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人民网、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联合检察机关定期走访,持续跟进生态环境恢复情况,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保护动物信息制作成册,入村入企宣传,助推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

    晋中

      省高院班子成员赴晋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实地参观学习“山西抗日根据地司法档案文献选展”。山西抗日根据地司法档案文献选展以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三大抗日根据地司法概貌为主线,以抗战时期山西革命根据地司法档案文献为主要内容,是赓续传承山西红色法治文化血脉的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也是目前全国唯一呈现抗战时期司法档案文献的专题展陈。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自主研发的智慧审管系统,实现了全流程、全方位审执质效评估、质效监督、自动督办、案件分析、办案通报等定制化服务,形成了“统计——督办——对比——统计”的闭环,提升了审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该平台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阳泉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政治引领+府院联动、抢抓机遇、规范管理、监督指导、智慧赋能”“1+5”破产审判模式,建立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助推全市“僵尸企业”全部出清。构建“三源+三联+三治”工作格局,诉源、执源、访源一体治理,内部联动、上下联通、府院联席,与街道社区、人民法庭、派出所共建“三长会商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党委的领导和统筹下高效运行。一审劳动争议新收案件数同比下降47.81%。与检察院联合制定《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协作机制意见》,探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平定县人民法院构建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五色分级预警处置机制,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最受欢迎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

    长治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引领,全面提升科技兴院建院质效,积极推广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等系统应用,将智能语音技术应用到法院庭审场景,实现在庭审过程中对各方陈述的内容实时识别成文字,进一步提升庭审效率。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马厂人民法庭原庭长韩旭辉同志,扎根基层人民法庭17年,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接地气、暖民心、促公正的“旭辉工作法”,办好一件件百姓身边案和司法实事,退休前夕突发疾病牺牲在办案途中,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被长治市潞州区委追授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以生命深刻诠释了人民法官忠诚担当的政治本色。

    晋城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检察机关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明确企业合规情况作为量刑情节纳入法庭审理,企业合规整改合格可以作为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在量刑建议书、裁判文书中载明,法院针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量刑建议等,组织举证、质证和辩论,必要时可以依托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合规整改情况进行审查。通过推进改革,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与检察、公安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中院审理的某生物技术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2022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临汾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四省十三市签署《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健全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在执源治理、信息共享、学习交流、执行联动、智慧执行等方面共商良策、共谋发展,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效能。签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探索沿汾河流域司法协助机制,成立“临汾·汾河生态司法保护基地”,6县市法院签署汾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框架协议,定期开展联席会议,打造可复制可借鉴的生动样本。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创新家事纠纷化解模式,通过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等,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巨燕亭投身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身患癌症仍坚持工作,他创新的“疗愈型”司法对促进家庭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运城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盐湖生态和文物司法保护基地,与七部门签订协作意见,畅通执法、司法衔接,共同加强对盐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传统文化的保护。两级法院在166个农业特色产业镇、行政村、行业站点设立法官联络站,为市域优势农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在全国首个“中国零碳村镇示范村”芮城县庄上村设立“零碳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法官工作室,打造集司法保护、生态修复、宣传教育功能为一体的司法保护基地。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四省十三市签署《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包括委托执行、协助执行、执行协调、资源共享等事项,构建区域常态化执行协作机制。
      夏县人民法院、平陆县人民法院围绕立案对接、案件审理、辅助事务、判后释法和执行、司法建议等建立协作机制,探索推动行政案件管辖法院与属地法院“院院联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河津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某诉某铝业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裁判文书入选第五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铁路

      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深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实施“1+1+3+N”机制,提出22条举措,发布审判白皮书,积极探索推进“专业调解+示范判决+司法服务”三位一体全链条民商事纠纷化解路径,召开“法护营商·助力发展”交流座谈会,涉企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落地山西综改示范区,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太铁两级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的某铁路修建合同纠纷案,庭审程序规范、审理思路清晰、节奏流畅紧凑,入选第五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

    典型案例释放法治信号
    “全方位+全链条”服务保障,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审结代县大红才铁矿透水事故、孝义杜某某等违法盗采煤炭透水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

    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

      依法判处内蒙古高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有期徒刑十四年,判处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有期徒刑十七年。

    揭开“交易”面纱,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省高院(二审)在审理一起名为煤炭交易、实为融资借贷的案件时,依法确认案涉煤炭购销合同无效,避免了省属企业重大经济损失。

    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让风险“慢撒气、软着陆”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抵押置换方式促推资金链断裂的房地产公司与贷款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实现民营企业、金融机构与购房群众三方共赢。

    严厉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让市场主体更有安全感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围堵煤炭企业大门、造成经济损失1686.23万元的犯罪团伙。

    当好“老娘舅”,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省高院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处理朔州某陶瓷特色工艺民营企业股权纠纷。

    制止“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给创新主体吃“定心丸”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仿冒知名省属国有企业名称的“傍名牌”“搭便车”侵权案。

    能动“革命”,司法新理念、企业新生机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协调当地煤炭企业助力资不抵债的某洗煤公司改造升级,妥善化解涉案标的7000余万元的系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重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司法裁判捍卫国法、天理、人情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因感情纠纷泄愤杀人的被告人郭某某死刑。

    让侵权者付出代价,绝不能让传统品牌、老字号“丢了招牌”

      依法审理“诚意祥”“汾酒”等传统特色产业产品商标侵权案。

    保护好商业秘密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公平竞争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某生物技术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企业涅槃“重”生,职工“整”装前行

      介休市人民法院妥善审理茂胜集团破产重整案,化解债务60多亿元、稳住1000多名职工就业。

    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这是厚植生态底色的“司法密码”

      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滥伐林木3500余株的白某某补植苗木、恢复林地,被告人实际补种7000余株。

    守护根和魂,这些案件中流淌着我们的历史自信、文化自信

      陵川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焦某某等14人盗窃(文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兴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我省首例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刑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报道。

    司法护农、助农让乡村产业更兴旺

      浮山县人民法院干警下沉乡村社区担任治理专员,化解50余户村民近200万元玉米收购款的涉农纠纷。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促推家庭、学校、社会保护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办理的“小安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法院、全国妇联“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司法权威不容挑衅,诚信守法不是空话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义务、恐吓威胁执行干警的“网红老赖”,依法采取拘传措施并实施司法惩戒,促使其具结悔过、足额履行。

    数字科技赋能,实现案件办理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云审”平台,仅用15分钟远程调解一起原被告分别在海南、广西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一案示范多案化解,答出“公正与效率”最优解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示范性判决+专业调解+司法建议”模式,促成某农商银行30余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非诉讼方式化解。

    “建”在点上、“议”在实处,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纠纷案,运用司法建议推动物业公司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减少此类纠纷发生。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

    武瑞雄策划 人民法院专刊编辑部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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