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郝丽娟 韩亚超 通讯员姚刚)1月29日,省戒毒局向各戒毒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戒毒所强化安防设施排查、执法规范化、制度落实、隐患整治、应急值守,切实提升管理水平及执法质效,筑牢场所安防屏障。
省戒毒局指出,各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对现有安防设施进行一次运行检测,评估其运行可靠性和有效性,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提出维修或报废计划,达到报废条件、需升级改造的要及时列入财政预算。要进一步明确安防设施管理使用部门,细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责任。要规范探访和亲情电话监管,确保周界报警、门禁系统正常运行,保证戒毒场所监控全覆盖。各单位要规范离所就医值守陪护,陪护人员必须为民警,且不少于3人。戒毒人员离所就医期间,场所指挥中心应挂屏全时段实时监控,如遇突发状况应第一时间上报。离所就医戒毒人员在本地住院治疗期间,所领导每日到现场检查一次,在外地住院治疗期间,所领导每周到现场检查一次,了解掌握戒毒人员治疗情况及安全警戒情况。戒毒民警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加强证据留存意识,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对重要执法数据建档保存。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出入所体检工作制度、出所谈话工作制度,戒毒人员入所、出所要严格进行体检,入所当日如不能体检须在次日完成,出所应提前一天完成体检。体检表中的项目不能有缺项、漏项,对体检出的问题要准确、详细记录,相关检查资料要及时保存入档。戒毒人员出所前,纪检部门须与其进行出所谈话,戒毒人员谈话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
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省戒毒局要求各戒毒所规范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和整改完成台账,问题隐患要逐项编号,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明确完成时间,必要时应有图片、材料佐证。同时,定期开展戒治区内安全检查,对可能引发“六无”事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建档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制订临时性安全措施。
省戒毒局强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所长、科长巡查责任及戒治区门卫值班安检责任。在戒毒人员集中活动时间和重点时段,值班的所长、科长须进行现场督查,值班所领导每日1时至6时须不定时到各值班岗位巡查,值班科长24小时在戒治区值班且每日上午、下午、前半夜、后半夜到各值班岗位至少巡查一次。大队、护卫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要在值班记录上准确记录值班领导进入戒治区内的巡查时间及发现的问题,值班领导要签字确认。凡进入戒治区的人员、车辆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门卫值班人员对进入人员、车辆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检查,未经检查不得进出。要准确记录人员、车辆进出时间和事由,落实以证换证制度。指挥中心要监督门卫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门卫安检后要向场所指挥中心请示,指挥中心同意并下达进出命令后方可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