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一场跨越千里的“检爱”接力

大同市两级检察院司法救助弥合破碎亲情

  数年前,母亲陈某某被害,凶手是亲生父亲蔡某某,年幼的小凌(化名)没了家。经鉴定,蔡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蔡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省高院维持原判。然而,死者陈某某父母陈某、商某不服判决,多年来,一直信访反映。
  前不久,陈某、商某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为了解该案详情,云冈区人民检察院请求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协助调查核实。在初步判定该案件被害人家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为有效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大同市检察院遂发函向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请求协助,同心协力做好矛盾化解和疏导稳控工作。
  大同市两级检察院检察官在泸州市检察院控申干警协助下,到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听取了两位老人的信访诉求。了解到该案矛盾化解的症结不仅在于被害人死亡后家属一直未得到赔偿,还与老人心中固有的“杀人偿命”观念有很大关系。四地两级检察机关了解了其不服法院判决的原因后,从情、理、法向陈某、商某进行阐释,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其明白司法机关的决定合理合法。
  随后,检察官们向老人宣传了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建议他们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并详细告知所需申请材料。大同市两级检察院结合陈某、商某的具体情况,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给予陈某、商某国家司法救助金并优先发放。至此,该信访案件终于落下帷幕。
  大同市两级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与泸州市检察院形成了一体化联动接访模式,有效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既解了“法结”又解了“心结”,进一步减少了重复信访的发生。
  信访问题化解了,可小凌如何正常生活成了检察官心里的头等大事。在得知小凌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后,检察官们马不停蹄赶回大同开始调查,得知小凌跟随爷爷奶奶回到了广灵县。承办检察官便驱车赶到老人家中,并走进小凌就读的学校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小凌学习成绩优秀,爱好广泛,且十分懂事。检察官依规及时启动救助金审批发放绿色通道,从快办理、从快审批,向小凌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检察官们没有止步于向小凌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为实现拓展多元救助、长效救助,云冈区检察院因案施策,针对小凌及其家庭具体情况,制定多元精准帮扶方案,提升救助质效。
  检察官主动对接学校,帮助小凌协调减免住宿费等;主动与云冈区妇联沟通协调,为小凌送去生活慰问品,并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费;与当地村委会沟通,共同做好跟踪监测、跟踪回访,切实防止因案致贫问题发生;与区民政局协商开通绿色通道,对小凌开展“一站式”询问了解、查验核实、确认登记等工作,并向区民政局发函,建议将小凌目前享受的低保政策变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畴”每月发放救助金,进行长效帮扶;联合未检部门探索建立“司法救助+家长课堂模式”,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教育监护职责;持续帮助小凌尽快走出心理阴影,并密切关注小凌的心理成长。
  云冈区检察院以办理此案为契机,联合政府相关部门打破信息壁垒,主动对受害家庭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让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报记者刘宏明 通讯员陈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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