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张璐)“我在某某店购买的熟肉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这家店售卖的熟食不仅没有标签,而且还容易误导消费者,让我误以为买到了襄汾知名商家‘老关家肘子’的熟肉。”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在接到这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当天,就对被举报商家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发现,涉案商家的门店外悬挂着“襄汾老家卤肉”标识,极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将其经营销售的熟食误认成“老关家”产品。由于当时临近年关,为确保消费者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同时对新城镇、邓庄镇、大邓乡、陶寺乡等多家生产经营的熟食店小作坊和小摊点进行了调查走访。调查中,工作人员发现部分商家经营销售的熟食外包装袋上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保质期等标签,且部分散装食品的容器上也未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对此,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开展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小摊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对涉案商家的问题依法予以整治,督促其规范经营行为,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容不得一丁点马虎,要时刻绷紧食品安全弦,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要求、新期待。”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权建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