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刚性监督与柔性解决相得益彰

交口县检察院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本报讯(记者李婧 通讯员马青花)去年以来,交口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信访工作法治化这一目标,牢牢把握检察机关信访事项的基本特点,既要刚性解决问题,确保在法律的框架下不打折扣,又要柔性化解问题,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件,其中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类信访案件15件16人,救助金额13.4万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件,2件其他类信访案件、2件刑事申诉信访案件。以上案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答复率达到100%。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申诉案件2件,包案率100%。
  交口县检察院增强法律监督刚性,提升监督实效,对评查出的瑕疵案件提出审查意见并进行反馈,紧盯问题整改,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并推进案件化解。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的要求,坚持应包尽包、真包实包,压实包案责任,推动首次信访案件实质化解。
  该院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上广开路径,借助社会力量,推行“检察官+律师+心理咨询+公益组织”化解纠纷新方式,构建“检察官、律师、心理咨询、公益组织”一体化多元解纷平台。针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该院邀请专业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和检察官组成多元解纷团队,开展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等工作,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坚持文明接待,耐心倾听,准确把握来访者诉求,对当事人提出的质疑或异议,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针对性释法说理,注重法、理、情相结合,增强释法说理的说服力和公信力,与来访者形成心灵上的共鸣,正确引导信访人通过合法途径实现诉求。
  该院始终坚持用法治的标准考量信访工作,确保基调不变、基石稳固。预防法治化,落实源头治理的责任,实现信访问题的源头防范和控制;受理法治化,在信访接待过程中,分清责任、明确管辖、及时转办督办,保证信访事项的处理流程顺畅;办理法治化,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确保每一步都合法合规,同时对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执行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做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落实到位;监督追责法治化,对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进行严肃的法律追责,保障信访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维护秩序法治化,对于可能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及时依法进行处理,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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