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栗伟 周英勃 陈霞)近日,省司法厅专项警务督察暨安全生产检查组分赴省未戒所、省戒毒所、太原市戒毒所,对各所落实整改司法部专项警务督察反馈问题及省司法厅安全生产“五个一”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见面会上,检查组简要说明了此次督导检查的目的意义、检查内容及分工情况。各所党委书记、所长汇报了场所安全生产情况。随后,检查组深入戒毒人员食堂、消防控制室、锅炉房等地,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台账、询问交流等方式,认真检查场所安全生产“零事故”创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的开展情况,对场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风险管控、特种设备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其间,检查组从专业的角度客观指出了各所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整改建议。
检查组指出,省未戒所落实司法部专项警务督察和安全生产等工作重视程度高、责任分工明、落实措施得力;省戒毒所措施具体、人员明确、限时整改到位;太原市戒毒所政治站位高、安全意识高、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举措扎实、工作成效明显。
各戒毒所表示,要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主动认领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从严从细从实消除场所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场所安全水平;要筑牢安全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严格制度、狠抓落实;要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宣传教育、深化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整治,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