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南关社区党委委员、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洪亮,自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不断传承学习“枫桥经验”,创新思路,扎实工作,“用情感化、以德教化”,成功化解了辖区内的各类纠纷数百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社区矛盾纠纷逐年减少,他的能力和表现得到了百姓的赞许和上级部门的高度认可。2023年,王洪亮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王洪亮认为人民调解工作虽然是一项非常艰苦且受气的工作,但是只要用心用爱去做,那就是一项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他调解了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当中有过委屈、难过,但当每一件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后,感受更多的是成就感,使他更加热爱调解工作。
2021年3月,宁老太前往同社区张某在自家二层楼房内开的便利店内购物,下楼时不小心从二楼楼梯踩空滚落下来。张某发现后,及时把宁老太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宁老太家属以张某所开超市楼梯处的安全设施不完善为由,要求巨额赔偿。张某称,宁老太从二楼摔下来,纯属个人行为,自己无过错,拒不赔偿。王洪亮得知此事后,立即主动找上门,及时果断制止了双方的过激行为,四处向法律方面的权威人士讨教、咨询,做到心中有底后,制定了调解方案,经过他两天两夜、苦口婆心的劝说,最终把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拉近到了双方可接受的范围,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通过他的不懈努力,成功把这件有可能激化为群体事件的矛盾通过调解及时妥善地化解了。当他离开时,双方都紧握着他的手说,“调解员真是群众的贴心人啊。”
作为一名基层的专职调解员,肩负着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社会重任。他始终把人民群众当作家人、亲人,情系当事人,对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始终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疏导化解,使矛盾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筑牢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020年,居民裘某和吕某找到王洪亮。裘某称,1999年自己把一处祖业房产经中间人说和卖给了外村人员吕某。多年来,由于政策法规的原因,至今房产也过户不到吕某名下。裘某想既然过不了户,就想把房产赎回来。吕某称,既然把房子卖给了自己,都已过去20多年,并且写有协议,怎么说反悔就反悔。了解事情的原委后,王洪亮一次又一次地上门劝解,讲人生、议得失、谈幸福、论平安,最终裘某退还购房款,对吕某的损失作出经济补偿,双方互相取得了谅解,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他自加入人民调解队伍以来,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努力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并运用到实际调解工作中。在工作之余,他虚心向专业人员请教,对每件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吸收经验,通过不断学习,充实自己的知识,他的业务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凭着自己多年的调解经验,自己总结编写了通俗易懂、简单直接的《劝导书》,成为社区群众脍炙人口的“宽心经”。
本报记者邢晓瑞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