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巍)3月14日,太原市检察院与太原市公安局联合举办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座谈会,充分讨论准备联合出台的《公安机关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取证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会上,检察和公安办案人员结合司法实务和《指引》内容,针对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的疑惑和发现问题,如犯罪嫌疑人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被害人年龄明知的认定、法定代理人到场、“一站式”办案场所的建设和使用等进行交流研讨。
为更好地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立足太原市办案实际,制定《指引》,细化取证程序和要点,规范侦查取证工作,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同时,针对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加强工作衔接配合,有效预防此类犯罪。据悉,太原市检察机关将与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指引》内容并尽快印发,更好地指导办案实践,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