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我省新设矿业权实行“双控”标准

  本报讯(记者关振瑛)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实施非煤矿山行业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今年起,全省新设矿业权实行“双控”标准,即矿床规模和生产规模都要达到中型及以上。
  《通知》就落实“三管三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行业管理。
  《通知》要求,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尽快了解行业现状,立即组织所属县(市、区)局,迅速建立非煤矿山台账。同时,要将已建立的基础台账、掌握和发现的非煤矿山违法线索,与应急管理、矿监等部门交流共享,为联动监管提供支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
  此外,《通知》强调,新设矿业权实行“双控”标准,即矿床规模和生产规模都要达到中型及以上。对于矿区资源已枯竭、开采收益不足以支付生态成本的,原则上不再设置矿业权。依据县(市、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为解决偏远山区居民住房改善要求,需要设置小型河砂、砖瓦黏土采矿权的,可由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发放两年期短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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