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旻 见习记者袁晓君)“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3月2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樊伟强表示,《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将对我省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营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行动方案》共六部分20条,主要有三大特点:突出“大视角”吸纳借鉴,突出“小切口”精准破题,突出“广倾听”回应诉求。
《行动方案》提出,未来5年,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民间投资占比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的量化发展目标。同时,提出破除准入准营壁垒、破解所有制歧视、强化政务信用约束3方面内容,包括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实施规范,9类PPP项目由民企独资或控股,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等具体举措。
《行动方案》还提出清理拖欠账款、提升法治护航水平、规范涉企监管执法3方面内容,包括健全拖欠账款清理与巡视、督查等对接机制,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清理,鼓励市县设立“企业安静期”,明确“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情形等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