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我省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全提示发布

  本报讯(记者王雪)3月29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随着清明假期来临,省公安厅交管局对清明假期道路交通情况进行研判,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路线、方式,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出行。
  清明假期,全国继续实行收费公路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预计4月3日开始,我省陆续迎来祭祀扫墓高峰,墓区、城市郊区、农村地区周边道路交通流量将大幅增加,加之清明假期是旅游踏青出行高峰期,主要以中短途出游为主,届时,景区、城市郊区、农村地区周边道路交通流将大幅增加。
  经综合分析,预计清明3天假期日均流量同比大幅上升,最高峰高速公路日流量预判突破140万辆次,全省流量最高峰预判突破280万辆次。
  针对清明假期出行特点,省公安厅交管局提醒广大群众:自驾出行前,请提前检查转向、制动、灯光等关键部位,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并借助导航软件规划行车线路及备用线路,了解沿途天气变化、交通管制、停车位置等情况;驾乘汽车出行,请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并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避免怀抱儿童或让儿童坐在副驾驶位置;驾车时避免超速行驶、强超硬会,不超员、疲劳驾驶,切勿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雨天或者湿滑路面行车,请降低车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合理安排好休息时间,连续驾驶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若感觉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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