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3月28日,岚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岚县利民实验幼儿园开展法治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检察干警以“我的身体不容侵犯”为主题,根据幼儿认知特点,通过讲故事、观看视频、儿歌律动等方式,使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述如何识别、预防欺凌,引导孩子们遇到欺凌等侵害时要机智应对,不能隐忍、退让,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敢于向侵害说“不”。通过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幼儿辨别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岚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推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希望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的心中生根发芽,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