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尧都区检察院专项行动守护“心灵之窗”

  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于红光)近日,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能动履职,开展了守护“美瞳”安全专项监督行动。
  办案团队深入辖区眼镜店、商场内眼镜柜台、街面美妆店等场所,针对“美瞳”类产品及其护理产品的销售许可、采购、售卖记录等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部分眼镜店、美妆店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违法销售相关产品,或未按规定建立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采购台账及销售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第一时间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风险排查和多级联动机制,责令违法经营者限期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规范购销台账。
  “今后,将以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持续跟进整改情况,以我管促都管,守护‘心灵之窗’,保障消费者用眼安全。”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新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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