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的笔,就是我们的刀,执笔为刃,也能守护万家灯火。”默默坚守一线的法制民警吴健伯,这样评价自己的工作。
吴健伯,现任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2012年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毕业后,他到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侦大队工作;2019年10月,被调至法制大队,主要负责案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岗位调动之后,他迅速完成角色转变,成长为业务精湛的法制民警,多次参与专案组,指导案件侦办审讯工作。
从警以来,他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全市公安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2023年12月,他在公安部举办的首届全国公安机关食药侦大比武中脱颖而出,荣获食药侦大比武三等奖,侦办的“田某某、闫某某等人销售伪劣汽油案”获得案件评比三等奖。
“这个案件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整改。”平日里,吴健伯性格温和,与同事关系融洽,工作中,他却成了一丝不苟的“铁面人”。审核案件时,他总能发现问题与不足,同事说他“挑刺儿”“鸡蛋里挑骨头”。可是,每当经他审核的案件在执法考评获得高分时,同事们又发自内心地佩服他、喜欢他。
“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容不得半点马虎。”吴健伯说。案件审核包含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来源、办案程序、措施使用、处理意见、办案主体、案件管辖、追诉时效等等,哪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
他举了一个关于盗窃和侵占的例子。“如果错误地把侵占判断为盗窃,那就是没有理解‘占有’和‘占用’的区别,一字之差谬之千里。”这种慎重,既来自于对法治信仰的尊重,也来自于对每一个法律个体的尊重。
在每一起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既是对法律负责,也是对他人的人生负责。在作出每个决定时,吴健伯都力求严谨慎重,坚持对案件审理精益求精、有理有节,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既不让一个好人受到冤枉,也不让一个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只有全警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水平。
按照城区公安分局“全警大练兵”的工作部署,吴健伯深入所队,针对民警日常执法工作中常出现的执法问题,以民警喜闻乐见的形式展开法治培训。他用生动的案例与民警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共同学习、提高,不仅加深了办案民警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还进一步激发了民警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为提升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尤其是大要案的侦办更加受到群众关注。对于一些疑难复杂的大要案,吴健伯主动介入,为案件办理提供法律支撑。在城区公安分局侦办田某某、闫某某等人销售伪劣汽油案以及涉房地产领域的大要案侦办中,吴健伯为案件侦办的方向和取证要求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取得的证据材料严格把关,使案件得以顺利起诉,实现了政治、社会、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报记者郭志平 李青 通讯员李雅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