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做了投所检查,被执行人刘某某才幡然醒悟,主动达成执行和解。近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某辰与刘某某因抚养费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某支付刘某辰抚养费95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未主动履行,刘某辰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考虑到案件系涉及抚养费的婚姻家庭类纠纷,为维护亲情关系,尽可能不采取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而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刘某某,对其释法明理,苦口婆心劝导其主动履行,并提出宽松的分期履行建议。但刘某某均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且态度强硬。为此,经执行实施团队研判分析后,决定对刘某某采取拘留措施。次日,执行干警向刘某某送达拘留决定书并进行拘留前检查后,刘某某才醒悟,主动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
本报记者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