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关于串通投标的新闻,然而,究竟什么是串通投标,它又是如何产生的呢?近期,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了一起串通投标案件。
2016年,某工程开始施工,该工程单位授权职工汤某办理招投标事宜,并委托A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招投标,郭某为负责人。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前,作为B公司销售人员的范某从汤某处得知此消息后,表示B公司想承揽该项目,随后由汤某撮合范某与郭某见面,双方约定通过多附案例、降低报价的方式提高中标率,并由范某提供两个陪标公司。事后,由B公司负责人金某安排其公司3名员工分别代表3家公司参与投标,最终B公司成功中标。
洪洞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汤某、范某等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招投标法规,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将该案起诉至法院。目前,各被告人已受到刑事处罚。
本报记者狄红生 通讯员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