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边执法 边清理 边整治 边宣传

全省集中夜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 省级联合检查组深入小区等场所进行排查 本报记者田昕光摄

  • 省级联合检查组深入小区等场所进行排查 本报记者田昕光摄

  • 省级联合检查组深入小区等场所进行排查 本报记者田昕光摄

  • 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点是否销售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等行为。通讯员王骞摄

  • 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要求各小区根据业主需求,搭建停车棚、集中充电桩,解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通讯员李前锋摄

  • 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针对各场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现场对车主进行劝导并整改,对屡劝不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通讯员曹梦露摄

  • 临汾市消防救援支队霍州大队重点检查了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和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通讯员李嘉琦摄

  • 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重点检查集中充电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要求。通讯员张聪摄

  • 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新绛大队排查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通讯员吴晓静摄

  • 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重点检查了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行为。通讯员王帅摄

  • 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严查私拉电线充电行为,确保小区安全。通讯员陈宇骏摄

  • 阳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沿街门店电动自行车私拉电线充电行为进行排查。通讯员尹文强摄

  • 临汾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行业部门成立检查组,坚持“发现一例、整治一例、教育一例”,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讯员蔺钰瀚摄

  • 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未落实防火分隔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讯员韩瑞摄

  •   为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切实消除群众身边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5月23日晚,全省组织开展了第一次集中夜查,并邀请主流媒体全程参与、跟踪曝光。

      本报讯(记者樊永吉 赵力君)5月23日,在全省第一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中,省级联合检查组深入太原老军营北区住宅、潞安戴斯酒店、贵通润园小区等场所,主要查看了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有无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等违法行为,重点对各经营户店内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进行了排查。同时,结合实际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
      检查组坚持边执法、边清理、边整治、边宣传原则,重点整治了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公共区域违停充电、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进行了执法、劝导和清理。其间,详细了解各商户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用火用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情况,并叮嘱场所负责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刚性要求,一旦发现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要立即转移至规定停放点,做到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进楼、不入户;对涉及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停放行为的个人进行相关宣传教育,及时引导其规范停车、正确充电。
      据统计,当晚全省共成立158个联合检查组,688个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村(居)委检查组,检查住宅小区1831个,检查自建房2200个,检查“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等场所4255家,累计现场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7814辆,对15家社会单位、46家物业服务企业及141名个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要求,5月中旬至6月中旬,我省各地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夜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紧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骑行、使用、停放、充电、维修、报废回收等重点环节,深入推进行动开展,减少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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