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案例

自动售水机有了“身份证”

朔州市朔城区检察院依法履职预防饮用水隐患

  “有了你们的监督排查,感觉自动售水机里的水,喝起来更放心了……”近日,在对辖区多个小区自动售水机是否真正售卖安全饮用水的回访过程中,听到居民们的称赞,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近年来,社区自动售水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各个小区,由于其用水方便、价格便宜,口感还优于普通自来水,现制现售的供水模式深受居民喜爱。但因自动售水机不规范经营而带来的饮用水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
  “社区有自动售水机确实方便,不过我们小区的自动售水机紧挨着垃圾桶,也不知道卫生不卫生……”张大爷忧心忡忡地对前期调查的检察官说。
  饮用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进一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保障民生安全,朔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全区开展居民小区自动售水机专项监督活动,对朔城区范围内居民小区的自动售水机进行了实地勘查。
  经调查发现,在朔城区文苑小区、国税小区等18个居民小区,共有5家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在小区投放自动售水机。通过多次走访行政审批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官调取了上述5家经营单位的企业信息,查明5家经营单位均未在朔城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卫生许可证》。部分自动售水机存在未公示涉水产品标签、无从事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等情形。有的自动售水机紧邻垃圾桶,取水口防护门常处于开放状态无法起到隔离作用,设备提供的饮用水安全性未知,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多个小区的自动售水机机身上贴有“富氧”“矿化”“甘甜”等字样,存在夸大宣传的行为,误导消费者,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了让群众真正享受到直饮水的便利,喝上“放心水”,公益诉讼办案组积极履职,主动作为,迅速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涉及哪些公益诉讼领域、哪些行政机关负有监管职责等进行深入讨论。
  经过一系列查证,朔城区检察院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各行政机关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朔州市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小区售水机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制订检查方案,通过对所辖小区售水机广告开展全覆盖专项整治,排查小区137个、经营主体12家,检查发现所辖小区内含有虚假违法广告的售水机47台,对广告宣传不规范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让售水机业主现场撤除和纠正虚假违法广告。在规范整治的同时,执法人员在住宅小区广泛宣传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朔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责令将违规放置的自动售水机搬离小区,对于部分小区自动售水机存在的未公示涉水产品标签、无从事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无水质检测报告等问题,已责令立即整改。
  近日,当公益诉讼办案组的检察官再次前往现场时看到,摆放在小区内的自动售水机都有了“身份证”,涉水产品标签、从事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水处理材料的相关记录、水质检测报告等居民关心的问题都贴在了自动售水机的醒目位置,“最优质最健康”等夸大宣传的字样都已消失不见。

本报记者魏巍 兰峰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4-05-30期

  • 第2024-05-29期

  • 第2024-05-28期

  • 第2024-05-27期

  • 第2024-05-24期

  • 第2024-05-23期

  • 第2024-05-22期

  • 第2024-05-21期

  • 第2024-05-20期

  • 第2024-05-17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