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晓瑞 郭亚红)5月30日,省林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会议就日前我省省级总林长联合签发的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作介绍。
4月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改出“山西路径”,省级总林长又专门联合签发了总林长令,集中从四个方面对改革工作发出动员、提出要求、压实责任——
聚焦改革目标,明确联动协调的工作职责。总林长令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全面推进改革。聚焦示范先行,支持富有成效的改革探索。总林长令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基层积极探索,要求各地精耕细作一批改革“试验田”,为全省改革探路子、做示范、立标杆。聚焦保障权益,提出巩固成果的改革要求。总林长令围绕保障林农权益,提出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对承包期届满的开展延包试点,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再流转或者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聚焦强化考核,压实深化改革的政治责任。总林长令明确要求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市县主要领导要分别选择一个县(市、区)、乡(镇)作为联系点,落实好“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注重跟踪问效,强化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