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宏明 通讯员白月娟)近年来,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办案,因地制宜开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以“小案件”助推“大专项”取得了实实在在效果。
针对残保金征收不到位的问题,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前往残联、税务、财政等部门走访调研,发现有部分公司存在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足额缴纳残保金的情况。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排查欠缴数据后发现,有两家公司既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未按规定缴纳相应的残保金,共欠缴残保金11.5万余元,相关行政机关也未及时进行追缴。对此,平城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追缴了残保金,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平等参与就业的权益。
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平城区某商户门前有多个花池摆在盲道上,该非法占道情况妨碍了视力障碍人士的安全通行。发现线索后,该院立即与相关行政单位磋商,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责令相关商户将占用盲道的花池及时拆除。
前不久,有群众反映,平城区某服务大厅门前仅设置了台阶楼梯,未设置无障碍通道,致使腿脚不便的残疾人无法通行。了解这一情况后,该院及时与相关行政单位进行磋商,督促其依法进行整改,通过设置无障碍通道,帮助残疾人变“坎途”为“坦途”。
加强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是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的重要保障,是“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据悉,该院将持续赋能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以“有爱”助“无碍”,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