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烦县公安局盖家庄派出所民辅警巡逻至某村时,发现村民高某某驾驶农用三轮车在沟渠的耕地旁倾倒建筑垃圾。民警当场制止,并将高某某传唤至娄烦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自今年4月下旬起,违法行为人高某某在未取得倾倒固体废物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驾驶农用三轮车陆续将收集的建筑垃圾倾倒在沟渠的耕地旁,直至民警巡逻发现。目前,娄烦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本报记者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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