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设“暖心标” 绘“同心圆”

襄汾县检察院全力保障涉军优抚对象优待权益

  “最近到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多了个‘军人依法优先’的标识,没想到在咱们农村,我们退伍军人也能享受到优待政策了。”6月5日,襄汾县检察院在跟踪回访涉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整改工作中,一位60多岁的退伍军人对检察官说。
  4月27日,襄汾县检察院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上收到一条志愿者提供的案件线索——襄汾县多家公立医疗机构和银行存在未在业务办理窗口设置“军人优先”标识的情形。这条信息引起检察干警的高度重视,经召开联席会议对该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后,检察官认为,“军人优先”标识是落实军人优待政策最直观的体现,在业务办理窗口未设置“军人优先”标识的行为,致使涉军优抚对象的优待权益没有得到完全保障。
  为更好地推进涉军优抚对象相关优待政策的落实,该院以“军人优先”标识设置为切入点,决定在辖区内开展一次涉军人军属权益和地位保障的专项监督活动。经实地调查走访发现,襄汾县部分公立医院、农村商业银行、旅游景区等,均存在未全面落实涉军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如在部分乡镇卫生院等公立医疗机构的收费和取药窗口均未设置“军人优先”标识。
  针对在调查中发现的涉军优抚对象优待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形,该院在厘清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向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了5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排查辖区内医疗、金融、交通、旅游等领域的军人优待政策落实情况,以维护和保障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足各自职能,组织学习了涉军人军属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条文,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订整改措施,督促公立医疗机构、金融机构以及旅游景区等规范设置“军人优先”标识28个,全力做好涉军优抚对象的权益保障工作。
  6月5日,襄汾县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涉军优抚对象优待政策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回访,发现13家乡镇卫生院、26家银行和保险机构、1个旅游景区等均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分别在业务办理窗口设置了“军人依法优先”等提示标识。
  “‘军人优先’标识虽小,但守护的是军人荣光,保障的是军人的地位和权益。检察机关将与相关部门共同发力,绘好涉军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保护的‘同心圆’。”襄汾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权建威说。

  本报记者狄红生 袁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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