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综合

告别“三无”启新程

平遥县检察院发挥职能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希望你珍惜来之不易的新生,踏实工作、努力提升,开启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近日,在得知曾经因没有户籍信息而成为“三无”人员的师某某找到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后,帮助过他的平遥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由衷地感到高兴。
  师某某的故事,要从2023年7月说起。当时平遥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就看守所在押人员投牢交付执行情况开展检察时,发现了师某某。师某某出生就因身体缺陷被亲生父母遗弃,后被平遥县某乡的养父母收养勉强读完了小学。随着养父去世、养母改嫁,师某某成了一名在平遥县附近流浪的无身份证、无户籍、无固定住所的“三无”人员。
  因为没有身份,师某某与社会发展完全脱节,小学毕业后无法继续学业,成年之后又因无法确认身份没人敢雇佣他。师某某面临着就业、教育、医疗等多方面的困境,如果不解决他的户籍问题,等刑满释放,很有可能再次陷入犯罪泥潭。
  面对师某某的现实情况,驻所检察官考虑到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对其犯罪行为予以依法处理,又要让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尽可能帮助其融入社会,于是积极协调师某某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的某乡派出所为其办理户口。
  在将师某某的现实情况汇总后,驻所检察官与平遥县公安局户政部门进行了沟通,推动开展对师某某户籍状况的调查和录入工作,并为派出所民警在看守所与师某某会见创造条件。师某某的心中有了一丝光亮,表示一定好好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经过走访调查,确认了师某某的情况。今年4月,师某某在刑满释放之后,凭借释放证明等材料顺利在派出所办理了户口。
  扶上马,送一程。平遥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协调推动看守所和司法局对师某某开展好刑满释放后的安置帮教工作。除此之外,还为师某某开展了单独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提醒其遵纪守法,通过劳动创造美好的生活。
  为了避免该类问题再次发生,平遥县检察院联合相关政法单位就刑事诉讼过程中影响执行的异常问题及处理方法进行了专题培训,凝聚共识,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本报记者魏巍 李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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