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关振瑛)根据省集中整治办“听民意办实事”工作要求,日前,省住建厅组织开展整治物业不履约、服务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11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太原市某小区二期,由阳光智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提供服务。该小区交付时出现景观水系缺失问题,物业公司在明知备案资料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下,仍将景观水系维护费用分摊在物业费中。随后,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对该小区前期服务等级内容进行重新核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核减了相关服务内容,并建议市发改委进行降费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乱收费行为进行查处。
大同市某小区,由大同市有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该公司存在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未达到服务标准等问题。目前,部分问题已责令物业公司立行立改,其他问题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将持续跟进整改。
朔州市怀仁某小区,由怀仁市亿安物业有限公司提供服务。今年4月8日该公司接管小区物业服务后,未按规定程序征求业主意见,拟按“朔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四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物业费相应提高,同时采取设置电梯控制、限购水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引发业主不满。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已责成该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征求业主意见,调整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坚决杜绝限购水电现象再次发生。
在持续加大专项行动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力度的同时,省住建厅和各市主管部门还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