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行走万里黄河 报道法治中国

行走万里黄河 报道法治中国

——黄河流域九省区法治媒体大型全媒行进式报道活动(青海段)

  • 采访组了解人工林绿色生态长廊情况

  • 记者在当地采访

  • 民警在化隆、尖扎两县毗邻区域开展联合执法集中巡查行动

  •   

    守护母亲河的“检察之旅”

      6月19日,黄河流域9省区法治媒体“保护母亲河法媒在行动”青海段采访组走进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怀揣着对母亲河深深的眷恋,采访组走进循化县人民检察院,开始了守护母亲河的“检察之旅”。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部,四面环山,黄河流经东西两峡,共长90公里。国家级大型水电站公伯峡、积石峡均在县境两峡的东端。
      记者们站在黄河滩区放眼望去,一排排枝叶扶疏的绿树与不远处的黄河构成一幅色彩分明的水彩画。循化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明清指着一片云杉自豪地介绍:“这片云杉是我们的‘公益诉讼林’。”随后,他讲起了这片林地背后的故事。
      2019年初,青海某水电建设公司未经林业部门许可,在积石峡水电站项目建设中擅自蓄水提位,导致黄河循化过境段沿岸林地植被遭到大面积淹没毁坏。循化县检察院发现后,向该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职。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了案件办理情况。循化县政府高度重视,责令该建设公司支付410万元,循化县政府配套出资343.6万元,按1:1.2的国家标准在循化县6处造林点复栽复种青海云杉、柠条等共1359亩,完成了被淹没林地树木的异地补植复绿工作。
      “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使被破坏的生态资源得到恢复,维护了公共利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项目建设单位全面履行了恢复植被的义务,是一次部门间的良性互动。”马明清说道,“我们对3处造林点从启动到补栽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目前已通过了林业部门验收,被毁坏的生态得到了恢复,检察建议发挥了实效。”
      “公益诉讼工作一定不能坐等,一定要干起来。”在循化县检察院采访时,谈到“携手清四乱保卫母亲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该院检察长贺有贤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黄河在循化的90公里流域,有清水河、街子河等17条河流,其中13条直接汇入黄河循化段,70%的人口集中生活在黄河沿岸。做好黄河流域循化段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直接关系到循化群众的民生福祉。为此,循化县检察院及时转变公益办案思路,将黄河流域循化段各支流生态保护列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
      针对黄河循化段支流清水河、苏志河、街子河等流经乡镇存在的乱占乱堆损害黄河生态环境等问题,循化县检察院加大办案力度,到现场排查线索、固定证据,分析公益受损情况、厘清行政机关责任等。针对存在的损害问题,及时立案9件,并根据公益受损轻重缓急情况,充分发挥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程序优势,要求行政单位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消除影响黄河生态的情形。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依托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在多方共同努力下,黄河流域循化段各支流生态保护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已消除。
      2022年3月24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卓玛到循化县调研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实地查看了循化县检察院办理的公伯峡水源保护地公益诉讼示范点现场和黄河彩篮公益诉讼造林点。
      2019年4月,循化县检察院民行检察人员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公伯峡水电站库区内,离饮水水源地约500米的南岸游船检修用龙门吊机处,约100平方米水域内有较为密集的废弃塑料饮料瓶和疑似泡沫箱碎片等漂浮物,使居民生活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
      “我院对此立案后,向县水利局和县生态环境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彻底清理库区水面上废弃的漂浮物,以防水体继续遭受污染。此外,要加强循化县水源地水体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力度,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贺有贤说,借这个案件的办理,该院还要求县水利局和县生态环境局在全县范围内对同类问题进行排查处理。
      县水利局和县生态环境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协同联系相关单位打捞库区漂浮物,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对县域内河道两侧及部分桥涵周边存在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问题开展排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及当事人清理整改;清理整治黄河及其支流中存在的违法修建、非法采砂、倾倒垃圾、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等违法行为。
      采访结束,驻足黄河岸边,发生在母亲河沿岸的公益检察故事历历在目。“母亲河滋养着我们,而检察人也同样要以质朴的情怀、强烈的责任心,守卫绿水青山、确保一江碧水向东流。”贺有贤。

    “植”此青绿筑屏障

      昔日的一片沙土地,如今满眼新绿。这里是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千亩经济生态公益林。6月17日,顺着蜿蜒流淌的黄河水,采访组来到了素有“天下黄河贵德清”美誉的贵德县。“贵德县是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也是全省重要的果品生产基地。我们现在位于贵德县河东乡边都村,面前的生态公益林栽植有贵德软儿梨、长把梨等本地特有经济林树种2.5万株,有些树上已经挂了小果。”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董海刚说。
      未进林中,先见红旗。生态公益林中,党旗在风中飘扬,铁锹在林草间舞动,近30人在开展日常巡查维护。原来,这是边都村主题党日活动现场,参加活动的不仅有边都村及附近其他村的生态管护员,还有村民。
      “我们的日常巡查内容就是,看看有没有牲畜进入,有没有倒下的、未成活的树苗等。除此之外,还要定期组织除草、浇水。”生态管护员桑太加说。
      据介绍,这个黄河岸边的生态公益林是中国工商银行千亩经济生态公益林基地项目。项目规划建设1348亩经济生态林产业基地,去年完成一期投资193万元,营造经济林217亩,栽植贵德软儿梨、贵德长把梨1.4万余株,当年秋季苗木成活率达到了90%以上。
      去年以来,贵德县高标准实施黄河上游千亩经济生态公益林项目,加快落实共和盆地沙漠化防治及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全县林草覆盖率稳步提升。
      “生态公益林项目以人工造林为主要措施,构建乔灌草植被复层稳定结构,提高林草植被综合盖度和土地利用率,对防止水土流失、构建防风固沙体系、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国土起到积极作用。”贵德县林业站工作人员林顺波介绍,贵德县计划将这片区域打造成千亩柠条采种基地,为全县乃至共和盆地荒漠化综合防治、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提供良种保障,不断提高项目综合效益。
      贵德县是“三北”工程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核心攻坚区,生态公益林项目的实施是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荒漠化综合防治,筑牢共和盆地绿色生态屏障的生动实践,更是有效保护“中华水塔”的有力说明。
      “生态公益林项目建成后移交贵德县河东乡边都村村委会管理,经济林所产生的收益由村委会分配给当地村民,提高群众经济收入。目前,全县已建成近十万亩青杨人工林绿色生态长廊,适宜成片绿化的地块已完成全覆盖,黄河两岸绿树成荫。”董海刚说。
      据介绍,今年春季,生态公益林项目完成二期投资189.5万元,营造经济林190亩,栽植贵德长把梨1.064万株、珍珠梅370株、榆叶梅337株。
      “十年树木,现在距离公益生态林产生经济收益还有一定的生长周期,到那时,还可以通过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产业,为当地群众增加就业机会,壮大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从而实现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董海刚说。

    幸福汇聚黄河源

      从果洛藏族自治州州府玛沁县出发,驱车255公里,采访组6月15日到达了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的玛多县,走进了黄河源头的幸福村——噶丹村。
      “噶丹”在藏语中意为“幸福汇聚之地”,噶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是果洛州最大的易地搬迁安置区。自2018年易地搬迁工作开展以来,玛多县将民生福祉放在首位,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如今,这里是怎样一番光景?玛多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军龙和噶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临时管理委员会主任彭措决定带大家去看看。

    法治广场作用大

      “禁止在黄河上游约古宗列曲、扎陵湖、鄂陵湖等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砂、渔猎等活动……”6月17日,噶丹村法治文化广场围满了人,玛多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黄河法保护相关内容,并发放了民法典、畜牧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读本。
      去年5月,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联合打造的具有玛多特色的噶丹村法治文化广场项目全面建成,这不仅是玛多县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一项举措,也是法治玛多建设的新亮点。
      记者在现场看到,噶丹村法治文化广场注入了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新时代法治宣传要素,直观地展示了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上半年,玛多县依托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了24次法治宣传活动,覆盖5800余人,发放宣传品、宣传册2万余份。”李军龙介绍,“我们将持续推动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赋予玛多充沛的法治文化生命力。”

    村规民约影响深

      “齐动员,保生态,护环境,利国民;好政策,暖民心,听党话,感党恩……”采访中,玛查里镇村规民约三字经引起了记者们的注意,有人还小声读了起来。
      彭措告诉记者:“2018年开始,玛多县对境内扎陵湖乡、黄河乡、玛查里镇3个乡镇22个村庄的1036户居住分散、偏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易地搬迁、集中安置。这3个乡镇分别有符合自身发展的村规民约,但为了统一管理,都要遵循玛多县村规民约。”
      “针对玛多县实际,我们制定了村规民约,就是建设文明新村、守法新村。”李军龙说,“玛多县村规民约从日常管理、社会治安、集体资本使用和管理、婚姻家庭、村风民宿、民主公开6个方面作了详细规范。”
      记者注意到第六条规定,认真做好门前“三包”(包垃圾、包污水、包秩序)义务;提倡垃圾分类,严禁向河道、沟渠丢垃圾、排污水;严禁乱丢病(死)牲畜,如若发生此情况,上交政府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村规民约中的这条内容是我们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的有力说明。这条规定也时刻提醒村民,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李军龙说。

    幸福村里话幸福

      随后,彭措带领大家前往噶丹村。一路上,噶丹村电子商务服务部、卫生院、警务室等相继映入眼中。不少人感叹:这里的生活设施真齐全!
      “过去交通不便,我们从牧区到县城需要一至两天,更不用说大人看病、孩子上学了。搬过来后,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大的感受就是方便了。”今年47岁的南尕于2018年搬迁至此,固有草场不变,牲畜加入合作社,每年除了有合作社分红,还有草原生态奖补、生态管护员补助等,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南尕还是一名生态管护员,日常工作就是巡湖、捡拾垃圾、保护野生动植物。救助陷入淤泥的藏野驴、救助撞到网围栏上的白唇鹿……说起巡湖时发生的故事,南尕滔滔不绝。
      生态管护员索南仁青说:“现在,这里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能见到的野生动物也越来越多。生长在黄河源头,保护生态就是我们的责任。”
      “从骑马到骑摩托车,再到现在我拥有了第二辆汽车,以前想都不敢想。我们村的草场在鄂陵湖南岸,那是黄河源头的高原湖泊,清澈明朗……”今年42岁的同德皮说起家乡,嘴角始终上扬着。

    “生态警务”护绿水青山

      盛夏六月,万物峥嵘。6月18日,黄河流域9省区法治媒体“保护母亲河法媒在行动”青海段采访组走进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看到群科镇安达其哈村黄河沿岸绿意盎然,成群的赤麻鸭在水边觅食。不远处,化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马学良在带领民辅警巡逻执勤。
      滔滔黄河水,在化隆县辖区蜿蜒前行168公里,沿途经过41个村,县内流域面积达113平方公里。作为黄河守护者,化隆县公安局深化生态警务机制,实现黄河流域立体巡护。

    织密黄河生态保护“责任网”

      守护黄河秀美安澜,公安机关责无旁贷。
      为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化隆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生态总警长),相关警种、派出所(乡镇级生态警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深到底的工作格局。
      在工作中,化隆县公安局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优势,强化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犯罪“打、防、控”,以“生态警长制”助“河长制”,履行常态巡河查河、信息收集研判、参与联合执法、严打环境犯罪等任务职责。
      不仅如此,化隆县公安局还深入推进与水利、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构建检查巡护全覆盖、无缝隙的网络体系,形成保护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安全工作合力。
      “每一个沿河村庄和企业都关系到黄河的整体治理成效,为此,我们积极联合县生态环境局、林草局等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突出问题治理能力。”马学良向采访组记者表示。
      去年8月,该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期间,现场抓获多名违规垂钓人员,对3名群众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对其余违规垂钓人员详细宣讲了黄河保护法、《青海省黄河禁捕通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这只是化隆县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巡查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该局共开展联合巡查30余次,发现并整改各类隐患13处,为推进河湖水域资源安全作出了积极努力。

    打赢黄河生态保护“主动仗”

      下好先手棋,方能打赢主动仗。
      为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近年来,化隆县公安局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目标,突出工作重点,重拳严打黄河流域破坏生态保护各类违法犯罪,形成了“联合执法+定期巡查+广泛宣传”的立体防控格局。
      “我们每月、每季度都会组织警力对重点区域进行集中巡查,特别是对沿黄流域、支流、干流进行隐患排查,对黄河流域沿岸企业、工地、河道等区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违法垂钓等违法行为。”马学良说。
      在工作中,化隆县公安局结合“昆仑”“清风”等专项行动,紧盯生态环保、自然资源领域各类问题线索,严打各类涉林涉野生动植物犯罪。2021年以来,办理砍伐林木案件2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3起。
      2022年5月7日,甘都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只灰色的大鸟疑似受伤,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经联系县公安局森警大队,确认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后森警大队及时将受伤苍鹭送往青海省野生动物救助繁育中心进行救治。
      2021年以来,化隆县公安局联合化隆县林草局等部门救助野生动物22次36只,其中鸟类有17只。

    构建黄河生态保护“新格局”

      保护黄河,宣传先行。
      化隆县公安局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依托,持续推动生态警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环保讲座等方式,向群众普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将防控触角延伸至沿黄流域每个社区村居和单位,全力防范化解影响黄河流域安全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
      与此同时,化隆县公安局秉持“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工作理念,将沿黄村落的村警队伍、治安联防队伍、“红袖标”义警队伍统一整合为警民联防义警队,形成日常巡查、线索上报、信息流转、反馈评估闭环式管理机制,协助民警做好打击禁渔期违法捕鱼、开展普法宣传等工作,并为民警提供非法采矿、盗滥伐林木、污染水体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义警队员熟悉辖区情况,有他们协助巡逻,能及时发现生态安全隐患,提升巡逻效率。”提起义警队的工作,马学良不禁竖起大拇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中,化隆县公安局以构建保护大格局为指引,整合警力资源,建立警种密切配合、协同快速反应的警务联动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无人机+生态警务”的实战应用新模式。
      “通过无人机巡查技术,我们可以对黄河流域进行空中巡查,查看黄河河道附近是否存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废物,是否在黄河河道、排洪道内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实现了无死角监控,这些创新举措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持。”马学良表示。

    打造黄河生态保护“新颜值”

      入夏以来,全国各地迎来了旅游旺季,青海黄河沿线周边的村民也吃上了“旅游饭”,但也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带来了挑战。
      针对这一情况,化隆县公安局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围绕沿黄河生态带、黄河沿线餐饮场所等重点部位,开展黄河流域社会治安隐患起底清查,滚动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联勤执法巡查,不断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我们每个月会不定期到黄河沿岸餐饮、茶园、露营基地等,查看是否存在违法倾倒垃圾、违法利用黄河流域河道等情况。同时对各餐饮点进行地毯式清查,检查是否存在采购、贮存、加工制售野生动物的情况。”马学良说。
      走进群科新区黄河沿岸某茶园附近,清澈的河水和周边的美丽田庄相映成趣,眼前的美景,引得游人纷纷驻足。
      “通过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了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关注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参与到保护行动中来。”森警大队辅警昂见措表示。
      如今,化隆县域内黄河沿岸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水质显著提升,沿岸植被逐渐恢复,野生动物数量也有所增加。这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化隆县公安局全体民辅警的辛勤付出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
      谈到今后的工作方向,化隆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才智表示:“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探索新的生态保护措施,为黄河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化隆公安力量。”

    本版供稿/本报记者狄红生 古红军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4-06-27期

    • 第2024-06-26期

    • 第2024-06-25期

    • 第2024-06-24期

    • 第2024-06-21期

    • 第2024-06-20期

    • 第2024-06-19期

    • 第2024-06-18期

    • 第2024-06-17期

    • 第2024-06-14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