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排了门前积水 解开心中积怨

——曲沃县检察院多元化解邻里矛盾推动诉源治理

  “如果不是检察机关牵头调解,事情不会这么顺利解决,谢谢你们了。”近日,张某某向曲沃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连连道谢,感谢曲沃县检察院联合公安、司法、村委会等部门,帮其妥善化解因公共道路排水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
  张某某和巨某是老邻居,门前的公共道路狭窄不平整,雨天门前常常会出现积水,影响出行。因清扫门前积水问题,张某某和巨某两家积怨已久。案发前,张某某再次因为巨某将积水扫至自家门前与其发生争执,并互相谩骂,进而发生拉扯推搡,巨某被推倒受伤。经鉴定,巨某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曲沃县公安局以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曲沃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在认真审查案卷后,认为双方当事人是邻居,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若简单就案办案只会导致积怨加深,应该从根源上消除矛盾,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便决定围绕矛盾化解开展下一步工作。
  检察官通过沟通,了解到双方都有和解意愿。
  “那以后下雨还是有积水怎么办?我们门口的路上还是没办法过人。”巨某向前来实地走访的检察官提出了这个问题。
  为切实化解双方矛盾,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检察官多次在案发地村委会召开现场协调会,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多部门共同商讨解决方案,经多次协调,最终决定由村委会负责在案发地道路上新修建一条排水渠并履行日常管理职责,保证排水畅通。
  找准了诉源治理这一切入点,该起轻伤害案件的办理也被打通了“经脉”。在犯罪嫌疑人履行了赔偿谅解协议,双方门前道路上修建了排水渠的基础上,曲沃县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至此,一场因排水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彻底画上了句号。
  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一旦处理不当就会促使矛盾升级、纠纷不断。此案办理过程中,曲沃县检察院联合多方力量,通过一案的办理,解决整条街道的排水问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是一次多元化解、诉源治理的成功实践。

  本报记者魏巍 袁慧芳 通讯员王森发 解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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