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找回被“剥夺”的探望权

——晋城市城区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

  “我们准备去接孩子,这么长时间没见,实在是太想他们了……”近日,李洁父亲哽咽着向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打电话道谢。今年6月,历经两审,李洁提起的探视权纠纷诉讼尘埃落定,她终于可以如愿探望自己的两个孩子了。
  李洁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2015年年初,李洁经人介绍认识刘明,并如实告知其自己的患病史。刘明同意后,双方于2016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共同生活初期,两人感情还算融洽。但随着琐事磋磨、生活处境变化等多重因素,两人逐渐生出嫌隙,于2020年5月协议离婚。考虑到自己的身体状况,李洁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给了刘明,并和刘明约定自己可以随时探望孩子。
  按照李洁的说法,起初刘明还允许自己探望孩子,时不时将孩子送回自己家。但自从刘明再婚后,便不再将孩子送过来,且李洁父母每次上门接孩子,刘明总是拒绝开门,告知他们不要再来见孩子。
  “孩子不应因父母的分开而有这样的遭遇,这不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李洁觉得最终受伤的还是孩子。
  探望不随自己生活的子女是人之常情,也是不少离异家庭实现亲子互动的方式。而对于李洁来说,接下来想要顺利见到两个孩子,用法律解决无疑是最有效的途径。由于李洁患病双手不自主颤抖,已无法握笔写字,且语言系统受到影响,无法流畅表达,为此,她向父母表达了渴望见到孩子的意愿,并请父母代为写下起诉状,将自己见不到孩子的委屈与不满诉诸法院。
  今年1月,李洁委托其父向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并于当月向城区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离婚后,我让两个孩子跟着前夫,是怕自己生着病不能抚养他们长大成人,但我没想到现在连陪伴他们成长的机会都失去了。希望检察院能够帮帮我。”李洁在电话里艰难地说。
  受理李洁委托其父亲提交的支持起诉申请书后,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依法审查,决定支持李洁的起诉,并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认为,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探望权的行使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对子女的思念之情,对于子女来说,也能一定程度上得到缺失的父爱或者母爱,减轻因父母离异带来的心灵创伤。
  法院采纳了晋城市城区检察院制发的支持起诉意见书,依法判决李洁享有探望权,并可按期将孩子带回家。一审判决后,刘明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问题不满,提起上诉。二审中,刘明经法庭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晋城市中院按撤诉处理。至此,这起探望权纠纷以一审判决生效结案。
  该案系晋城市城区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以来,办理的首例支持探望权诉讼案件。今后,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作用,为妇女儿童等群体撑起一片法治蓝天。(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魏巍 郭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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