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孔维佳)为适应刑事犯罪结构新变化,日前,平定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新模式,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今年2月,赵某某、刘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平定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综合考虑2起案件案情,结合赵某某、刘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该院拟对2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恰逢全县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进行中,该院与驻地西关社区协调对接,探索让拟不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参与社区公益服务。社区积极配合,将2名犯罪嫌疑人编入创卫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社区创卫工作,承办检察官不定期跟踪监督。在2名犯罪嫌疑人累计完成45小时的公益服务后,社区工作人员对2人作出“良好”的评价。
今年5月,该院对2名犯罪嫌疑人能否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进行了公开听证。2名犯罪嫌疑人感谢检察机关给予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机会,促使他们反思了犯罪行为对社会、家庭、个人造成的严重后果,更加彻底地认罪悔罪。会上,参会人员一致同意对2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刑罚可免,但责任需担,该院对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后,对不起诉决定书进行了宣告,并由承办检察官对其实施了教育训诫。同时,平定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建议公安机关对2人的交通肇事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为了给更多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创造复归社会的机会,该院以2起拟不起诉交通肇事案件处理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为契机,探索建立“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轻罪治理新模式,拟联合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出台有关工作实施办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改变对不起诉案件“一放了之”的情形,建立完善对犯罪嫌疑人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办案新模式。
据悉,平定县检察院将逐步完善协作配合、监督制约等工作机制,扩大案由适用范围,丰富公益服务方案,实现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用心用情做到“小案不小办”,持续探索轻罪治理新模式,以能动履职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