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优势组合”创新治理模式。
1.发挥党员“堡垒”作用。积极发挥基层党员“堡垒”作用,探索培养党员宣传反邪教及发现邪教的能力,促进邪教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2.发挥属地党组织协调职能。织密基层党组织网络,逐步完善“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组织架构,落实基层各级党组织反邪教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防范邪教渗透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每个末梢,营造全民防邪拒邪反邪的氛围。
3.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严格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本企业的反邪教工作,实现职工、退休人员及其家属不听邪、不信邪、不传邪,解决反邪教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从“微小服务”挖掘民间潜力。
1.创品牌。从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的退休教师、退伍军人及农村乡贤中发掘力量,打造平安志愿者队伍品牌,将反邪教宣传、关注人员动向、帮教巩固等功能融入其中,培育特色品牌,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同时,润物无声地为群众注入识邪防邪的精神“内核”。
2.转作风。在邪教容易扩散传播的地方,因地制宜地将防范邪教融入基层自治工作中,借助市民学校、社区老年大学等平台,学习书法、摄影、养生等知识,提升生活质量,筑牢防范邪教的“防火墙”。
3.重帮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功能和浸润作用,对弱势群体和易感人员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帮扶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反邪教志愿者作用,以人文关怀构建平安乡镇、和谐社区,提高群众对党委、政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将邪教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重“学法守法”创建和谐社会。
1.强化法治意识,提高防范邪教能力。在众多邪教案件中,很大一部分邪教痴迷者是因为法治观念薄弱而被邪教裹挟的。因此,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讲故事、演节目、开论坛、搞竞赛等形式,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增强抵御邪教能力。
2.提高科技能力,构建防范邪教体系。国家安全能力现代化随着科学技术的提升得以实现,公安机关在坚持依法主动分析研判等传统手段的同时,加强可视性治安防控网络收集,最大限度发挥治安防控体系的反邪教作用和功效,让邪教活动有迹可循。
3.加强资源整合,融通防范邪教信息。建立由专业机构和属地党委双重领导推动防范邪教的模式,主动落实多元化摸排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实现触角有效覆盖,内部信息共享,行动统一指挥,实现对邪教组织的违法活动从发现、教转、巩固等环节的有效衔接,无死角、无空挡、无盲区,不给邪教组织滋生的空间。
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