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黄河。”包头市两级检察机关基于这一共识,能动履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积极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高悬“监督利剑”,常响“警示之音”,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7月17日,“行走万里黄河 报道法治中国——黄河流域九省区法治媒体大型全媒行进式报道活动(内蒙古段)”采访团走进包头市,一同感受了守护黄河安澜的检察情怀。
强监督 念好履职“紧箍咒”
在声声鸟鸣中,采访团到达了位于东河区黄河岸边的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大家看到的这些候鸟,无论是品种还是数量,都比过去多。候鸟增多主要得益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修复改善。”在宣传展板前,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介绍。
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东河区检察院通过研判、调查、磋商、听证等多种形式,找准问题症结,并以会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职,彻底根治了漂浮在黄河上长达14年之久的“环保顽疾”。该案的办理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因而成功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此外,该院还在创新驱动上发力,下沉检察力量,延伸公益诉讼触角,发挥“源头预防+督促履职+生态修复”的生态检察职能,有效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重联动 打出治理“组合拳”
深化协作,在“联”字上用功,打出黄河流域治理“组合拳”。包头市两级检察机关紧抓内部联动、外部协同两条主线,凝聚多方合力,推动齐抓共管,为黄河保护筑牢法治屏障。
“当地群众有在黄河捕鱼的习惯,为了防止破坏生态平衡,我们以本地区联合、跨区域联动的形式开展巡河行动,并运用检察监督职能,督促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私捕滥捞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九原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玲玲在黄河岸边讲述了多部门协作“护渔禁渔”的故事。
据介绍,每年4月至7月是黄河的禁渔期,九原区检察院积极践行“保护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联合包头市农牧局综合执法大队、九原区公安分局环食药大队,共同开展黄河禁渔期巡查行动,发现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违法行为,会将相关线索移送至河对岸的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共同向破坏黄河生态平衡说“不”。在2023年的一次联合行动中,联合巡河组共没收捕鱼网兜20余副、渔网10余张,现场放生黄河水产品50余斤10余种。
“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按照‘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的部署,以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联动的方式,紧盯违法取用黄河水、占用河道私搭乱建、倾倒垃圾、禁渔期私捞滥捕等突出问题,以检察能动履职共同守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努力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九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丽梅说。
抓成效 亮出守护“新名片”
近年来,包头市两级检察机关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河湖长+检察长”长效机制,在办好案、办精品案上下功夫,树典型创品牌,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注入了司法新动能。
“以打造典型案例为抓手,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让群众尽享公共利益、绿色发展带来的实惠。”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冯子峣向采访团亮出了当地检察机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底牌”。
他说:“为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我们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有效提升了检察官能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近年来,除了督促整治黄河岸线王大汉浮桥利用项目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外,我们办理的督促整治污水排放监测数据造假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三道河扬水站问题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包头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举措,积极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河湖长+检察长”联动长效机制,以案件办理推动问题解决,黄河及支流的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成效显著,“检察护航”已经成为当地筑牢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一张“新名片”。2022年至今,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91件,制发检察建议80余件。
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包头市两级检察机关牢记初心使命,持续用公益诉讼之力,助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用担当之责、爱民之心,续写保护黄河的绚丽篇章。
组稿/本报记者李秀荣 路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