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曹华平 冯磊)“以前只要一刮风,就是漫天的沙尘,家里窗户都不敢开,现在工地整改以后情况好多了。”日前,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扬尘污染公益诉讼案展开“回头看”时,周边居民满意地说。
今年4月,大宁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平台案件线索,称幸福小区旁边的河道工地上扬尘污染严重。受理案件线索后,干警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发现,河道旁的空地上堆放了大量黄沙、石子,系建筑材料堆场,且未采取覆盖、设置严密围挡等防扬尘措施,在作业过程中无喷淋设备等除尘设施,运输车辆进出堆场也未采取洒水、冲洗等防扬尘措施,导致扬尘直接扬撒至周边,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该工程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临汾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同时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了正确引导企业合法合规施工,大宁县检察院就该工程存在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整改。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跟踪处理并责令该建筑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督促其做好工地围挡、物料土方覆盖、道路泥浆清洁等工作。
近期,大宁县检察院联合“益心为公”志愿者两次前往建筑工地进行“回头看”,发现施工场地一改往日的“灰头土脸”,已加装围蔽设施,裸露的沙土也都被铺上了防尘网。
大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玲表示,将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持续聚焦群众感受最直接、要求最迫切的环境突出问题,广泛摸排案件线索,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助推美丽大宁生态环境建设。